中标
广西中国-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更正)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wad5g202217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宁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施舰
公告正文

广西中国-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更正)


项目名称 广西中国-东盟综合交通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设计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KWAD5G2022171
招标人 南宁学院
建设单位 南宁学院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栋11层的实验楼以及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开标时间 2022-04-29 09:30:00 开标地点 南宁市区
公示开始时间 2022年5月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2年5月9日
预中标人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下浮 31.00%
设计服务期限 45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及备案

项目负责人

施舰(证书编号:004500152;身份证号:4501021966010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北流市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及室内体育活动中心项目设计服务;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武鸣校区项目(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投标人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奖项内容公示 南宁市第三中学五象校区工程-公共建筑一等奖;南宁市第三中初中部工程-公共建筑二等奖;南宁市邕宁高级中学重建工程-公共建筑三等奖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恒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下浮 59.20%
设计服务期限 40日历天 质量标准

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及备案

项目负责人

梁璞(证书编号:094500309;身份证号:4502041970012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相思湖新校区19#及20#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部承包(EPC);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中学搬迁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投标人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奖项内容公示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业务综合楼项目-来宾市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业务综合耧项目-来宾市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武宣县城乐新区路网一期—丽景路西段道路和七星路西段道路工程-来宾市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来宾市象州县水晶乡文化综合楼建设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二等奖;武宣县进鸡乡马王村委办公楼-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象州县运江镇干部职工周转楼-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金秀县废旧轮胎低温真空裂解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与环保项目-来宾市优秀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一等奖;金秀瑶族自治县香草湖休闲体育公园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金秀瑶族自治县三江乡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来宾市优秀建筑设计二等奖。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 /
下浮 /
设计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投标人资质 /
奖项内容公示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1、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广西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否决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其他人员证书材料;依据:B1 否决投标条件,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2、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材料;依据:B1 否决投标条件,B1.4 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学院www.nnxy.cn网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学院 异议受理电话 0771-5900815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南宁市区 投诉受理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535031)

附件:
资格审查表.pdf
开标记录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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