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7.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hzzb-sy-091
预算金额37.7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经理0719-81067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023-HZZB-SY-09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7.7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室内强电配线配管、120㎡吊顶和28套灯具安装、墙面及背景墙安装、地面及现有环境拆除、弱电及系统联调、5台人脸门禁一体机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 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1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1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 件一);(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3)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三)。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一(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9 号中瑞领航城临街商铺4-1-10)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一(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9 号中瑞领航城临街商铺4-1-10)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7.7万元;
4.最高限价:37.7万元。
5.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十堰市检察院数字技术办案中心改造工程图 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39号
联 系 人:方主任
电 话:0719-81216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张湾区七里垭路 9 号中瑞领航城 4 幢临街商铺 4-1-10 联 系 人: 李经理
电 话: 0719-810670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报名情况。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与贵单位的
项目招标(采购)相关事项,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报名相关事宜。代理 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附件三: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领取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 (以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准)
组织机构代码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为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QQ邮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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