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委托,就特种设备检验用仪器采购(第二批)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HPM-2024080B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特种设备检验用仪器采购(第二批) | 1 | 批 | 41.82 | 一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2.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亦可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23117011@qq.com):
1)法定代表授权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
八、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3606874516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鹿城区丰门街道中国鞋都一期31号地块质检特检大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5788899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工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鹿城区滨江街道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二楼
联系人:鲍先生/余先生
电话:15382519828/13676792128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7-89786621
附件信息:
设备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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