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人脸识别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研发”耗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3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智能制造学院“人脸识别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研发”耗材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403
二、项目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人脸识别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研发”耗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8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具体详见第二章。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202403
2、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的内容。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使用财政性资金,但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由采购人按本单位的内控制度自行采购。
4、供应商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四、采购清单”中各分项预算总价、总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6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数量及技术参数等不能低于询价文件所提出的要求,且必须明确货物的品牌和技术参数。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曝光或记录供应商不良行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文件索取: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nncvt.edu.cn/)的通知公告处下载。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集中在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10:30递交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号实训楼3楼308室,不接收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771-3949490
发布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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