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翠发改发[2023]288号
预算金额67005.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南域供水保障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 [2023]2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 [2023]28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2.2项目规模:新建取水规模为9.0万m³/d取水泵房1座(取水流量为9.9万m³/d)、扩建李庄供水厂制水能力至9.0万m³/d,配套建设取水头部、取水自流管、取(制)水变(配)电间、扩建制水厂的配套构(建)筑物、输水主管路等工程。
  2.3勘察设计期限:600日历天。
  2.4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67005.52万元。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取水工程部分工作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测量(含水下测量);工程勘察(含水下勘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李庄水厂扩建工程工作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已完成1个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类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7 00:00 至 2024-05-23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1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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