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科学研究类-巴音郭楞管理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79.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zfcg(cs)2024-06-07-08
预算金额279.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189990027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2024 年新立项科研项目(科学研究类-巴音郭楞管理局部
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ZZFCG(CS)2024-06-07-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科学研究类-巴音郭楞管理局部分)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9.3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各标段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一: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2024 年新立项科研项目(博斯腾湖动态可利用水量
优化方案及工程调度研究); (002)标段二: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 年新立项科研项目
(博斯腾湖COD 源解析与调控策略); (003)标段三: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 年新立项
科研项目(水位流量数据综合应用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一: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博斯腾湖动态可利用水量
优化方案及工程调度研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
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
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1年或2022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
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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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
凭证)复印件如依法无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中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以上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
(002标段二: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博斯腾湖COD 源解析与调
控策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
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
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
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1年或 2022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
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
凭证)复印件如依法无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中标段二和标段三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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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
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
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进行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
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2.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注:本项目以上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003标段三: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202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水位流量数据综合应用研
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
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
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应附上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 2021年或 2022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
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
(5)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
凭证)复印件如依法无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中标段二和标段三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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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2.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
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
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
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进行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
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
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2.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注:本项目以上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8日10时00分到2024年03月2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巴州库尔勒市鑫华市场后门阿克塔什路门面房16栋201-205 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鑫华市场后门阿克塔什路门面房16栋201-205室
七、其他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
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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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中建
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 15:30—
19: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巴音郭楞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0号
联系人:王芸
电 话:180999691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巴州库尔勒市鑫华市场后门阿克塔什路门面房16栋201-205室
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18999002773
电子邮件: 18360315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廷①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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