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2020111600472
预算金额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CS-202011160047-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云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软件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20201116004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软件平台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态势感知技术模块:提供从态势总览、资产态势、网站态势三大维度的态势分析以及可视化展现。网站资产普查: 实现对重点单位及资产数据的高效管理以及可视化展示统计。网站监测: 通过互联网网站数据采集设备对网站的安全态势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网站安全问题。可以及时监控到网站漏洞情况,发现网站挂马、网页篡改、域名劫持等黑客攻击行为,对网站可用性、网站敏感容等进行持续监控。知识库: 构建平台知识库,对纷杂的安全知识内容分类存储和管理。包括漏洞库、事件库、字典库和文档库等态势报表: 用户可以自定义指标、维度等参数生成安全态势报表。支持内置布局模板,同时支持HTML在线查看、导出下载WORD、EXCEL和PDF等格式1495000
 合计金额小写: 4950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数量 合计
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 信息安全产品 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 1 495,000.00
网站监测平台硬件 信息安全产品 网站监测平台硬件 1
信息系统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含一年期专人驻场服务) 1
合计金额小写:495,000.00;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2-30 —— 2021-12-2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实交付和驻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项目中标金额70%的款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中标金额30%的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人民东路支行(湖南云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612015526000457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对重大故障提供全年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在30分钟内响应,必要时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2、提供1名工程师驻场服务1年。建立网络安全监测机制,对辖区内关键单位和企业实现重点资产监测和防护,确保有问题能立即发现并马上处理,减少威胁扩散的风险。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完成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软件平台建设

验收标准:实现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软件平台建设所有功能,并提供验收报告

1、态势感知技术模块:提供从态势总览、资产态势、网站态势三大维度的态势分析以及可视化展现。2、网站资产普查: 实现对重点单位及资产数据的高效管理以及可视化展示统计。3、网站监测: 通过互联网网站数据采集设备对网站的安全态势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网站安全问题。可以及时监控到网站漏洞情况,发现网站挂马、网页篡改、域名劫持等黑客攻击行为,对网站可用性、网站敏感容等进行持续监控。4、知识库: 构建平台知识库,对纷杂的安全知识内容分类存储和管理。包括漏洞库、事件库、字典库和文档库等。5、态势报表: 用户可以自定义指标、维度等参数生成安全态势报表。支持内置布局模板,同时支持HTML在线查看、导出下载WORD、EXCEL和PDF等格式。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集成实施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3、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提供的集成实施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根据集成实施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集成实施服务的价格。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做出相应的服务整改方案。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162号左岸右岸公寓1号栋1711房
法定代理人: 李向华 法定代理人: 谭兴旺
委托代理人: 李向华 委托代理人: 戴艳萍
电话: 0731-84683955 电话: 0731-89908338
传真: 0731-84683955 传真: 0731-8990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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