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旧城改造PPP项目2024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维护及巡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9.7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h20240825
预算金额35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晓亮0431-879854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艳芳0431-88245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旧城改造 PPP 项目 2024 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维护及巡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LZH2024082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旧城改造 PPP 项目 2024 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维护及巡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长春市旧改 PPP 项目运营维护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 路灯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旧城改造 PPP 项目 2024 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维护及巡视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旧城改造 PPP 项目 2024 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维护及巡视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 3 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 林日报副楼 4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 3 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 林日报副楼 4 楼)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旧城改造 PPP 项目 2024 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维护及巡视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中 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0240825 项目名称:旧城改造 PPP 项目 2024 年夜景照明楼体亮化维护及巡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9.7209 万元 最高限价:359.7209 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范围):本项目需完成人民大街、南湖大路、自由大路等街道上的楼体照明 器具、管线的维修、更换等工作。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03 月 3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 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 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 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 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整个竞争性磋 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1 人、质 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其他 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证书。注: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响应文 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 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 效性、合法性负责。 注:1)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处罚。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 形。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供应商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 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 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 B 证),社保证明; (6)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7)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查询截图; (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售价:5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 3 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林日报副 楼 4 楼)。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 3 开标室(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 248 号吉林日报副 楼 4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9 号 联系人:刘晓亮 联系电话:0431-879854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 楼 1909 室 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方式:0431-882455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艳芳 联系方式:0431-8824555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路灯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 9 号 联 系 人:刘晓亮 电 话:0431-879854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远大购物广场(营销中心)19 楼 1909 室 联 系 人: 苏艳芳 电 话: 0431-8824555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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