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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东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采购]永煤公司裕东发电橡胶及塑料制品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YDFD230018001H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3-02-07

永煤公司裕东发电橡胶及塑料制品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东发电”),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

1、本次采购签订年度代储代销协议,以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协议有效期12个月

2、物料清单中的采购数量为年度估算数量,若中标,签订单价协议,以实际使用数量为结算依据。

3、特别提醒,报价时在推荐品牌中选择一种并将品牌名称填写在报价表内。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

数量

备 注

1

耐酸胶皮垫

宽1.2M 厚3MM

50

2

耐酸胶皮垫

宽1.2M厚5MM

50

3

转换接头

¢20*33㎜

10

材质:UPVC,外螺纹对丝,外牙外径20.3mm,外牙长度13mm。

4

PVC钢丝软管

¢60*4㎜

25

要求透明,耐酸碱。

5

熟胶皮垫

宽1.2M 厚3MM

25

6

熟胶皮垫

宽1.2米 厚5MM

25

7

水管

透密 DN20

100

DN20,pvc防爆蛇皮软管。

8

PP-R管

20MM

50

国标件

9

PPR热熔全塑球阀

¢20

30

国标件

10

热塑弯头

PP-R ¢20

45

国标件

11

热塑直连接

PP-R ¢20

20

国标件

12

PPR活接头

¢20快速接头

5

国标件

13

PPR热熔一体式法兰

DN20

10

国标件

14

热塑三通

PP-R ¢20

10

国标件

15

热塑外牙直接

PP-R ¢20

5

国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价采购的供应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来现场资质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除外。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10)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货到河南省永城市裕东发电仓库。

(2)供应商要求:具体要求请查阅询比价采购公告。

(3)付款方式: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采购单位的交货价,含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单位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应商负担。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有预付款或发货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4)技术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免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到货时间: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保证按要求到货;因供货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6)质保: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质保期为产品投入使用之日(以采购人出库单日期为准)起一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

(7)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中标供应商对合同(协议)内容有异议的,请在中标结果公布后2日内联系采购人协商,否则,采购人视为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

(8)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报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询价截止时间以前,可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询价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报价进行修改或撤回。

(9)税率: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13%税率),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我单位不接收其他种类发票。因供应商误报、漏报税率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报名时间提醒: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报名时间为自本项目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即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小时止。其它时间报名的,我单位不保证能及时审核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影响自行承担。

(11)发票结算说明:因采购方财务要求合同、入库、发票信息一致,请供应商报价时仔细核对物料信息中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等信息,如影响发票开具请在对应备注栏中详细注明税务系统中信息,以免影响中标后开票结算工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发布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得票最高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单位在平台上发布的中标通知签订合同

七:评标方式

1、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供应商在报名时可上传本单位产品资证、业绩等相关资料作为评标参考信息,不接受线下传送的资料

3、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不签订合同(含技术协议),采购方有权根据采购公告条款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6个月内或永久禁止参加我单位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4、供应商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以向采购单位供应部门负责人(电话:0370-5136239)反映,也可直接向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0370-5136118)举报。

八、其他事项

1、交货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裕东发电仓库。

2、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 刘东平 0370-5136277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裕东发电。

刘东平 签于 2023/02/07 10:53:20

    附件:4.2022代储代销协议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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