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3201010367158393001
预算金额32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0
公告正文
[缺少]侯郢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8393001 项目名称 侯郢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
标段编号 APK210350-02SG 标段名称 1#-3#、5#-13#、15#-19#住宅、4#商业及配电房、14#配电房、1#-2#门卫及地下车库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6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7月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PK210350-02SG
(重新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侯郢四期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1】1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7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1#-3#、5#-13#、15#-19#住宅、4#商业及配电房、14#配电房、1#-2#门卫及地下车库工程
2.2工程地点:汤泉街道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2.5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工期要求: 550日历天
2.7工程合同估算价: 32000.00万元
2.8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其他工程;
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总建筑面积为65737.97平方米,招标范围为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主体工程、公区装修工程、自行车道及汽车坡道雨蓬工程、标志标牌、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排烟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列明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65737.97 m2;建筑物层数:5 层;其中地上层数:4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12 m;其中地下室面积:27770.29 m2;造价:30755.465056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804.06 m2;幢数:2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32800 m2;根数:777 根;桩形:锚杆桩 ;桩长:12 m;建筑面积:32800 m2;基坑深度:4.6 m;空调制冷量:0 冷吨;层数:5 m;高度:14.7 m;台数:32 台;土石方量:151068.48 m3;控制器:704 台;装饰工程面积:4503.41 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20 09:30:00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0万元及以上“三板”住宅工程,“三板”指预制楼板、墙板、楼梯板。(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金额和三板等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三板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三板的,则需提供体现三板内容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设计图纸关键页无法上传至“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可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