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用电施工
发布时间:2023-03-31 15: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用电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RZB2023-1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银行贷款和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用电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用电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春市。
2.3招标内容:长春市永春新城供水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用电施工项目为4个泵站新建施工用电,分别为高速临时泵站、丙五路与南湖中街交汇处1#泵站、丙一路与丙五十街交汇处2#泵站、丙九路与丙九街交汇处3#泵站。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3年4月30日-2023年6月14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6,798,655.06元(其中暂列金:600,303.33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须是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2】47号文件的规定)。
3.2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项目管理团队强制性人员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相应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10日16时00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 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6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开标会议室号码(腾讯会议室号码:200438977),参加视频开标会议。进入视频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当场提出,非视频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542号
联系人:高晓红
电话:0431-851191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繁荣路5277号
联 系 人:刘闯
联系电话:0431-805640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箱: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