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永春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移动检查车部分装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33.7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r2021117
预算金额33.77万元
招标公司永春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郑其颖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鹏辉18959173501
中标公司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33.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JHR2021117(招标文件编号:FJHR2021117)
二、项目名称:警用无人机及移动检查车部分装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路11号102
中标(成交)金额:33.777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七海扬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警用无人机及移动检查车部分装备 | QH 多功能移动警务终端;海康移动监控布控球;QH 移动式智能感应预杆 | / | 1批 | 中标总金额:33777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瑢、刘羊城、丁家武、陈同熙、郑其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货物(0,100]万元:1.50%;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666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联系方式:郑其颖,潘才坤 05952388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403
联系方式:陈鹏辉、18959173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鹏辉
电 话: 1895917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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