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266624-hbyt-001541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雅伦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9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NG生产装置防腐项目
项目编号 2019-0266624-HBYT-0015414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公司2019年大修计划,公司计划对LNG储罐区域、液化框架、火炬、内管廊防火涂层部位、配气站进行防腐。
(1)LNG储罐:LNG储罐罐区围堰内的所有碳钢设备设施及储罐围堰至其四周马路中间位置的钢结构。 (2)火炬:火炬塔架中的热火炬管线(界面至热火炬管线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处)、护栏、爬梯(含安全护网)。 (3)液化框架(含重烃储罐位置的框架及重烃储罐):整个液化框架中的所有碳钢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液化框架上的碳钢管道、阀门、螺栓、护栏、爬梯、容器)及液化框架与内管廊之间的碳钢管道。 (4)内管廊:内管廊所有喷涂防火涂料的钢结构及内管廊与外管廊交接位置的六根立柱钢结构。 (5)配气站:配气站内的管线、阀门、容器、护栏、螺栓、支撑、路灯杆、摄像头杆、风向标杆、门以及配气站外的防空管线。 (6 )LNG生产装置中的部分容器封头、管道保温保冷拆除与回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支机构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的防腐项目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能反映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的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5、财务状况: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从成立后至今财务状况无亏损。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6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不在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16-2018年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9-08-08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9-08-12 17:00: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8 日至 2019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室招标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9 10:3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8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5.3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由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复印件。 5.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六. 开标
招标人:河北蓝金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9-08-29 10:30:00.0 开标地点: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楼1507 邮编: 610031
联系人: 陈雅伦
电话: 028-87713801-621 传真: 028-87711659
电子邮件: 670190263@qq.com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账户名: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2008014210001362
附件
四川华油中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LNG生产装置防腐项目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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