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科住院综合楼地下机械停车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403-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科住院综合楼地下机械停车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P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现已二证合一。新证名称更换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大部分厂家均已换证完毕。请问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是否可行?
答复: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都可以。
问题2、二、招标文件P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 5 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人材机进场后,由施工单位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可支付预付款至合同价的40%(施工单位需先行提供见索即付型等额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扣除已付款),经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对停车设备验收后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的 100%(扣除已付款)。停车设备属于特种成套设备,行业惯例按照节点付款,能否按行业惯例进行调整: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40%预付款。 2、设备钢结构(主框架)进场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20%的进度款(即合同总额的60%)。主框架进场前,甲方主电源必须接至停车设备控制箱位置,乙方方可进行设备安装。3、设备钢结构主框架全部安装结束后七日内,付合同额25%的进度款(即合同总额的85%);4、全部设备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7%。5、质保期结束后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答复:本条修改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 5 个工作日内,由施工单位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可支付预付款至合同价的40%(施工单位需先行提供见索即付型等额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项目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扣除已付款),经通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对停车设备验收后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的 100%(扣除已付款)。”
问题3、三、招标文件P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免费质保期为二年(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停车设备的质保期自当地特检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两年,能否按规定调整,请明示。
答复:本条修改为:“免费质保期为二年(自项目经当地特检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问题4、招标文件P27第三章评标办法2、企业实力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升降横移机械停车设备相关的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请问升降横移机械停车设备相关的专利证书的界定是否需要在专利证书名称上体现升降横移 或专利证书内容是升降横移的皆可,请明示?
答复:升降横移机械停车设备相关的专利证书的界定在专利证书名称上体现升降横移或专利证书内容是升降横移的皆可。
问题5、招标文件P33第四章采购需求1、二层升降横移机械停车设备11、机械规格:(2)后横梁:H100*100 钢板;(抛丸除锈+喷漆)。请问我司配置为后横梁:H250*125,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符合行业标准及承重载荷要求且设备整体外观更佳、更稳定。能否调整?请明示。
答复: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为最低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P36第四章采购需求(二)技术标准与要求3.工作范围;3.1、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备的的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就位、成品保管、安装、调试、培训、检验、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 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资料的提供必须符合本章的要求并按时递交。 中标人须提供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A、中标人提供土建过程中需要预留、预埋的尺寸; B、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设计需要完成机械停车设备的具体设计;请问准确报价需结合相关图纸综合分析,采购文件及附件未提供。请贵司提供方案图或平面布置图,以便准确核价。
答复:图纸请见答疑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号
联系方式:招标办 0550-3523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南大街157号(峰汇国际)13幢A座1417室
联系方式:15205502199 13855006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 薛伟 曹仕芳
电 话:0550-3523822 15205502199 13855006615
附件信息:
滁州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地下车位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