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武宁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武宁县社工指导服务中心 运营采购项目





2023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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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武宁县社工指导服务中心运营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方):武宁县民政局
乙方(承接方):武宁县翔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采购项目编号 JXXD2023-CS009-A 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98000 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
二、合同时间、地点
1.合同期限: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中期、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拨付当年剩余资 金,且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合同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武宁县民政局。
2.付款方式:本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为:98000 元;大写:玖万捌 仟元整。
乙方帐号:197734157482。
合同金额分三次拨付:
(1)本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拔付乙方总金额的 40%。 (2)项目中期评估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拨付总金额的 40%。 (3)项目末期评估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拨付总金额的 20%。
四、服务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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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建立社工站项目指导服务中心平台,协助民政局相关部门 统筹全县社工站项目的指导、考核、服务等工作。
1、制度建设。协助民政部门统一建立、规范社工站运行流程和管 理标准,制定包括人员、项目、督导、志愿者、服务场所、办公设施 以及文书档案等管理制度。
2、社工培训。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工站社工培训,组织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考前培训等,指导驻站社工每年不少于 60 学时的学习,协助做好本土武宁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3、专业督导。根据社工需求开展个别督导、集体督导、常态开展 在线督导和邮件督导。
4、标准建设。协助民政部门指导协调乡镇(街道)社工站标准化 建设,统一“武宁社工”品牌形象。
5、资源整合。链接、整合社会资源支持社工站开展服务,做好志 愿者服务登记、培训事宜;协助做好村社区治理有关信息、调研辅助 工作。
6、监测评估。监测社工站服务项目进度和开展情况,分析总结形 成简报,对乡镇社工站项目评估。
7、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培育、等级评定、年检指导、财务评估等工作,引导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8、宣传推广。建立平台发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社 区治理动态。进行信息公开,宣传推介。
9、人员配备:县社工中心配备社工不少于 2 人,驻站社工需经过 公开选聘,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一般要求年龄 45 岁以下,大专 及以上学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等;一经聘用,将依法 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意外或工伤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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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岗位培训。驻站社工按照县民政部门要求由承接主体进行岗 位培训,重点培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民政政策,社会工作理论与方 法以及社会工作实务。驻站社工经过不少于 40 学时的岗前培训后,才能进入社工站开展专业服务。驻站社工每年度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 得少于 60 学时。
11、量化考核。驻站社工按照服务时间进行考核。根据《江西省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量化标准指引》约定服务量,一名全职社工的每年 工作量不少于 1960 小时。
12、薪酬保障。承接机构建立专职社工薪酬体系。社工站社工平 均收入可参照当地社区工作者的薪酬福利待遇,原则上人员成本不低 于项目资金的 80%。承接机构结合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年限和工作表 现等建立社工薪酬增长机制。
13、服务开展。要立足增强基层服务能力,落实惠民便民利民政 策,打造具有本地特色、亮点并且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 牌项目。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事项,合 理约定服务量,有条件的可以承接其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4、绩效评估。承接主体要恪守公益性、非营利性等原则,管理 费原则上不超过业务活动费用总支出的 5%、人员成本达到项目总额 80%,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效 果,严禁服务转包。
15、其他要求:中标后需注册独立法人,挂县社工指导服务中心、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志愿者服务中心四块 牌子,服务工时不小于 3800 小时。
五、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服务情况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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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乙方及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衔接工作,协调、督促乡镇为 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指导乡镇社工站服务项目实 施。
3.定期对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总结、评估等工作。
4.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审查权,有权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工作。具体包括财务监督、服务指导、服务监督及综合评估工作。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如因 乙方社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 任,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款项全部用于该项服务,包括挪用、转 借、另作他用或个人非法占有等,则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 停止拔款并终止本合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的刑 事责任。
7.对本项目相关的文字资料、照片、音视频等资料以及课件、手 册、服务案例等,甲方享有无偿使用权和所有权,任何涉及服务对象 隐私保密的宣传和使用均应经甲方或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同一,乙方擅 自使用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8.乙方未按进度要求结项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予以终止 或撤项,并不再继续拨付资金;被撤项的项目,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拨 付资金。
9.因乙方工作疏忽、麻痹大意等不作为行为,造成服务对象死亡、伤残等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全部合同款项,转交司法相关部 门处理。
10.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乙方要加倍注意保密、保护,不能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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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暂停拨付项目经费,追究乙方 相关法律责任。
11.指导承接主体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监督 承接机构公开、公正、公平组织招聘工作,督促承接主体与驻站社工 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督导 BC 技术负责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服务制度、运行流程和工作 制度。围绕民生重点工作领域和内容,推进“一站一特色、一站一品 牌”,对外公布乡镇社工站服务热线咨询电话。
2.乙方接受甲方对选派人员的资格审查;乙方须提供与员工的劳 动合同和员工名册并交由甲方备案存档,乙方中途更换人员须经得甲 方及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国家和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合法用工,由 乙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聘请的工作人员向保险部门缴纳各 项保险费用,合同期限内乙方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由乙方自行 承担责任;乙方员工未尽工作职责甲方及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3.乙方应制定项目整体服务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背景分 析,目的及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有具体内容、进度安 排、人员分工、经费预算等,且内容无误。
4.服务项目策划:督导每个社会工作站对服务对象开展小组运动 的方案结构应包含需求分析、理念/建设、目标、评估方法/工具、服 务内容、经费预算、人员分工、过程记录、服务小结。个案方案须至 少包含服务对象知情同意书、个案基本信息、需求/问题描述及分析、辅导计划、评估方法/工具、过程记录、结案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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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应按时按服务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如实向甲方和乡镇人 民政府上报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并自觉接受甲方和乡镇人民政府的 监督和考评,对不能胜任工作的社工,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6.乙方应对特殊领域、人群,制定相应的发现报告制度、调查评 估制度、分类帮扶持度、危机处置制度和跟踪回访制度,制度文本签 字盖章后交甲方、乡镇人民政府存档。
7.本项目涉及所有的服务对象的相关文件、资料、图片所有权归 甲方,在项目结束后全部整理好移交甲方,材料副本移交一套与乡镇 人民政府。
8.乙方不得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 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
9.每季度、每半年、每年书面向甲方、乡镇人民政府通报一次服 务费用支出账目。
七、项目评估
1.评估指标由规划与总结、管理与执行、财务运营、支持与推进、监管与验收、机构成果等组成。
2.甲方、乡镇人民政府对乙方的评估在项目成效和财务审计两个 方面同时进行,第三方评估团队的评估资格由甲方协调讨论决定。其 中,项目成效评估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优先使用定量 方法,不能定量的部分,乙方须通过文字、照片、音像等方式进行举 证说明。财务评估重点对项目的财务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票据 合理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3.甲方、乡镇人民政府对乙方的评估从过程、结果和效益,财务 使用等多角度进行综合评价。过程评估重点考核乙方是否按实施方案 推进工作,各项具体服务和项目目标一致,服务送达的组织情况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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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有效、项目管理是否有效等。结果评估重点考察项目经费使用是 否合理规范、项目执行结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项目实施对服务对象 干预是否发生作用,项目的影响包含的非预期后果,是否能够选定适 当的受益对象并对目标群体需求进行及时回应,受益群体在知识、生 活、行为方式、精神面貌方面是否发生预期的该表,工作人员是值得 服务对象信赖,服务态度是否良好,工作人员是否能够尊重服务对象 隐私,服务对象是否有畅通的投诉渠道,项目经验是否具有推广价值,绩效评估重点考察项目成本和效益的比较,分析项目是否产生了足够 的效益,和其他服务方式相比较,是否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益优势。财 务评估由乙方提供所有财务报销票据和财务预算及使用报告给制定的 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并由审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4.甲方、乡镇人民政府及委托的第三方对乙方的评估应注重征求 各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广泛对受益群体、受益群体的知情群体、工作 人员等进行访谈,从多方面科学论证乙方的工作成效。
5.甲方以不定期不预告的方式派评估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或贯彻 项目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作为过程评估的重要依据。
6.甲方、乡镇人民政府及委托的第三方对乙方的评估包含对乙方 提供服务的自我评估情况的考察,乙方要督促专职社工在服务过程中 采用单对像设计(为服务对象建立基线——提供服务——评估服务提 供后的影响)等评估手法,准确记录服务过程,准确说明服务对象改 变情况。
7.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的基本程序是先由乙方对照本协议框架细 化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自我评估结果提交给甲方及 委托的第三方,甲方及委托的第三方收到乙方自我评估材料后,通过 对乙方评估材料的查阅和现场调查评估,将需要乙方补充举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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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的甲方及委托的第三方,待乙方进行补充完善后,甲方及委托的 第三方将综合乙方的反馈,做出最后的评估结论。末期评估结束后,组织召开由实施项目各方组成的项目终期评估报告会,推广宣传项目 经验。
8.评估时间安排:中期评估于项目启动七个月后,开展中期评估,中期评估考核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项目,评估不合格,进行项目整 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项目。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停止 项日资金拨付。
结项评估于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开展结项评估,合格项目资金 全额拔付,结项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项目资金全额拨 付。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项目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
八、项目经费的使用原则和范围
1.项目资金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不得用于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 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2.使用范围:项目经费主要包含人员工资支出、机构管理费、服 务活动经费三个方面。
(1)项目社工人员工资,占项目资金总金额的 80%左右。
(2)活动工作经费(开展个案服务、小组活动和社区宣传活动的 工作费用支出)包括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误餐、交通、通 讯费用等,补助占项目资金总金额的 10%至 15%。
(3)社工机构办公费、机构运营、督导费、场地建设打造、社工 培训、税费、审计费等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的 5%。 (4)三项开支合计不能超过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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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属社会公益范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均应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发生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 偿。
(2)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已拨付款项,承担支付 违约金,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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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月 日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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