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一、网上竞价邀请
1.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17时00分
2.投标人竞价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00分--2022年4月25日11时0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17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2022年4月24日17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19日18时00分--2022年4月25日9时00分
6.联系人:公司联系人:小黄0595-22162830
项目部联系人:陈工 18159258308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8.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
8.1资审资料及保证金:应在“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在“身份证扫描件”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其他”上传投标文件-资格文件(PDF格式、详附件2),所有上传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2竞价:在竞价时上传投标文件-商务文件(PDF格式,详附件3)。
9.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5000元(含税3%)。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0.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城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西侧三层
电话: 0595-22992022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及工作描述 |
暂估工程量 |
单位 |
1 |
实心砖砌筑 |
130 |
M3 |
2 |
粉刷 |
500 |
M2 |
3 |
D900H1.2M雨污井砌筑(垫层、砌筑、粉刷、井盖安装) |
8 |
个 |
4 |
D900H1.8M雨污井砌筑(垫层、砌筑、粉刷、井盖安装) |
2 |
个 |
5 |
地面铺贴 |
500 |
M2 |
6 |
墙面铺贴 |
50 |
M2 |
7 |
垫层100-150浇筑 |
8000 |
M2 |
8 |
路面压光 |
7000 |
M2 |
9 |
混凝土浇筑(配电房屋面板、洗车台、地磅基础等) |
350 |
M3 |
10 |
模板制安(含模板) |
130 |
M2 |
11 |
钢管内支撑架(含钢管) |
60 |
M3 |
12 |
钢筋制安 |
3 |
T |
13 |
围墙琉璃瓦 |
400 |
M |
14 |
刮腻子 |
120 |
M2 |
15 |
路沿石安装 |
350 |
M |
1.工期要求:20日历天,工期要求应符合项目部进度安排,应严格按照采购方布置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施工节点,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方进度安排。
2.工程建设地点:丰泽区北峰街道霞美社区。
3.承包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为办公区、项目生活区、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等泥水劳务,包含但不限于砌筑、粉刷、雨水井、浇筑混凝土(配电房屋面板、洗车台、地磅基础等)、模板制安、钢管内支撑架、围墙琉璃瓦、刮腻子、路沿石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实际发生工程量需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而定,可能存在较大偏差,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风险)。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辅材、包施工机具及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验收的承包方式。
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仟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账 户: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3500101040044134000000000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含税),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供应商应依据竞价文件和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或漏项报价。不得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竞价文件及附件2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报价无效:
4.1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4.2在竞价“附件”上传的分项投标报价表中总报价与平台内嵌的总报价不一致;
分项投标报价表中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的;
4.3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未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环保、卸车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送货地点、道路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二次运输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货物价格及货物运输、储存的情况,采购方不另支付其它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既定条件而导致的价格变更,交付货物时间的延长申请将不被采购方批准。
6.踏勘现场
6.1. 供应商应自行前往项目部踏勘现场,可领取报名登记卡(报名登记卡领取地点: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营核算部)。未获取或逾期获取报名登记卡的供应商,其竞价文件视为无效,将被拒绝。(报名登记卡领取截止时间:2022年4月24日17 时00分00秒前,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6.2.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疑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资格审查资料”中“其他”内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若对招标事项、竞价文件的疑问通过投标报价表一并提交者,其投标报价无效。
8.签订合同
8.1.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采购方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方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10.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方基本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账户名称: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账 号:152300100100828604
若中标人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影响采购方的工程进度计划和声誉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不予退回,并应赔偿采购方的经济损失;中标人若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待乐居春华小区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10.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 本项目中标人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及《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减免部分项目收费的通知》》“一、工程类”规定采用差额累进制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8111301012600525104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的,由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附件:
附件1、乐居春华小区临设泥水分项工程合同
附件2、投标文件-资格文件
附件3、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