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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7/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政府购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申请人: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二、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拆迁户数978户,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21027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489套,规划用地面积约62.2亩,总建筑面积71763平方米。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财政局办公大楼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安置建设和采购,将对优化区域环境、完善建设设施建设、解决拆迁安置问题、保障动迁群众切身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结合《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全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豫财资合〔201510以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开展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有关事宜的批复》(三政文〔2017105)精神,鉴于该公司是三门峡市范围内规模最大、融资能力最强的国有独资投融资公司,完全有能力和资质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融资贷款,确保资金到位,作为承接国家开发银行棚改贷款的主体。拟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论证意见:

1、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性很强,并具备公益性,它涉及到房屋拆迁、安置和公共配套等一系列配套服务设施,需具备很高的政策理解能力及后续服务的跟踪能力。在建设时,应当充分尊重安置村民的意见,在政策制定、设计建设及物业管理等方面让村集体及村民广泛参与。为确保项目的高效实施,建议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员:杜涛 中级工程师 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2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首要问题是解决项目融资贷款,提高资金管理等服务,进而满足棚户区改造需要。而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地区唯一有资质承接国家开发银行棚改贷款的主体,国开行向其提供统贷资金,贷款资金封闭运行。该公司承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具有唯一性,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员:张磊 高级会计师 示范区财政局

3、五原村社区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是省、市推动的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是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繁多复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只有通过三门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才能申请国开行低息、长效政策性贷款,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员:郭娜 中级会计师 示范区财政局
七、公示期限:2017121日至2017128日止。

八、公示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398-2751025

专家论证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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