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502030020231543527
项目名称: 十八站乡社工服务站社工服务费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4900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内容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民规〔2021〕1号)的规定,根据社区和居民需要具体实施。实施范围为十八站乡、古驿镇、依西肯乡。
1.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协助做好基层在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服务时的业务培训、对象排查、建档访视、政策宣传、绩效评价、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工作,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送医陪护、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2.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关爱保护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走访核查、家庭探访督导检查,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等,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在监护管理、心理慰藉、权益维护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留守妇女关爱工作。
3.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统筹链接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为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建档立卡贫困老人等老年群体开展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互助养老、危机干预、权益保障等服务。
4.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扶持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家庭婚姻关系调适、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塔河县民政局
联系人: 崔大伟
联系电话: 18814604111
联系座机: 0457-3662850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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