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丁卯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33项目)建设工程-排查、疏通、检测、测绘(一标段)、(二标段)
2024年丁卯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33项目)建设工程-排查、疏通、检测、测绘(一标段)及2024年丁卯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33项目)建设工程-排查、疏通、检测、测绘(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2024年丁卯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33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经开审批经审[202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新区公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卯片区
2.工程规模:项目对达标区内9个住宅小区(村)进行管网清、摸底测量排查、雨污分流,具体内容为:对实施范围内拟定小区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调查、清淤、检测、测绘,根据其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进行设计修复,确保雨污分流。
3.工期要求:4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84.2万元;二标段161.9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三、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ZJXQ2024031195001001 |
2024年丁卯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33项目)建设工程-排查、疏通、检测、测绘(一标段) |
对丁卯片区实施范围内永隆城市广场、市总工会宿舍、丹建宿舍、水机厂宿舍的老旧小区管网进行疏通、检测、测绘,并形成报告。 |
40日历天 |
ZJXQ2024031195001002 |
2024年丁卯街道小区雨污分流改造(333项目)建设工程-排查、疏通、检测、测绘(二标段) |
对丁卯片区实施范围内沃得花园二期(城市中心)、美景豪庭、电工器材厂宿舍、杜湖新村老旧小区管网进行疏通、检测、测绘,并形成报告;裕隆雅居老旧小区管网进行疏通。 |
40日历天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高级工程师(建设工程类)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六、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一)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20分,商务评审50分,技术评审3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价格评估(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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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评价(20分) |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10%得基本分10分,在此基础上,每下浮1%加1分,最高加10分,本项满分20分。超过部分不加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 |
20 |
二、商务评估(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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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用评价(3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信用评价机构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得1分。本项最高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2 |
荣誉评价(8分) |
1、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 |
2、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测绘类或市政类项目获得优秀工程奖:国家级优秀工程奖,每有一项得2分;省部级优秀工程奖,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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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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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能力评价(6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有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 |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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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资质证书类别中涵盖排水管道),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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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能够官网查询的,可提供官网链接及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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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验评价(7分) |
1、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测绘、检测项目,合同金额130万元(含)以上的每有1个得2分,合同金额100万元(含)至130万元的每有1个得1分,合同金额100万以下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日期以合同为准) |
5 |
2、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地形图测绘项目,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日期以合同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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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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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实施成员评价(15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以上两项,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以上两项,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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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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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的,每有1项证书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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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人员具有市政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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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人员具有中国职业健康安全协会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市政排水管道有限空间(有毒有害)作业安全培训合格证,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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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可兼任。 2、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组所有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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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知识产权评价 (2分) |
投标人具有测绘相关类或排水管网资产管理相关类著作权证书、测绘相关类或排水管网资产管理相关类专利证书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7 |
仪器设备评价 (9分) |
1、投标人具有测绘仪器3组(1台全站仪和1台GNSS接收机为一组)的得1分,少于3组不得分,每增2台GNSS接收机加1分,每增加2台全站仪加1分,每增加1台水准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
5 |
2、投标人具有CCTV管道检测机器人或管道潜望镜检测设备,有3台得1分,少于3台不得分,每增加1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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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具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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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检测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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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评估(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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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体技术方案评价(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技术方案,考察投标人是否深入阐述对招标要求的理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实施方案是否周密,流程是否合理,措施是否得力,是否有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周密合理、措施得力、操作性强的,得10分; 2)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合理、操作性一般的,得7分; 3)方案不完整、措施有缺漏、操作性欠妥,得 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10 |
2 |
项目管理方案评价(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期安排、质量保证、保密措施、风险控制等方面,是否内容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详细全面、针对性强、科学合理的,得10分; 2)方案内容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欠妥的,得7分; 3)方案不完整、针对性和可行性都差,得3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10 |
3 |
合理化建议方案 评价(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投标人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析本项目重点,难点工作,并为高质量的完成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 1)分析全面透彻、建议清晰合理的,得6分; 2)分析有针对性、建议较合理的,得4分; 3)分析不全面、建议不太合理的,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
6 |
4 |
服务承诺评价(4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投标人对人员数量、仪器设备、项目进度、成果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为招标人提供的额外服务等承诺,是否对项目实施有利进行综合评定。 1)服务承诺覆盖全面、针对性强的,得2分; 2)服务承诺覆盖面有缺漏、针对性一般的,得 1分; 3)未提供不得分。 2、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承诺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当天到场进行工作,并在24个小时内出具报告。提供承诺函得2分,未承诺或承诺不全面者不得分。 注:以上承诺函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注:
1、认定企业业绩、证书、评分材料均以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至诚信库,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特征、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得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2、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技术部分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经评审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之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得分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也相等的,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束后进入抽签程序,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当场公布抽签结果,投标人未参加抽签的,不影响抽签结果的有效性。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在规定时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署合同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00:00至2024年3月19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400-998-0000)。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郑重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南路401号经纬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1-83376575 电话:0511-85290969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1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1-889805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