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商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2014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相关规定,对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LBZC2020-G3-202-GXTZ(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9〕54号),本次政府补助预算为250万元。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基本概况介绍 |
1 |
广西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定点销售商采购 |
项 |
1 |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9〕54号)、《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补充通知》(桂商运发﹝2020﹞18号),为刺激家电消费,自治区决定开展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行家电以旧换新的品类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商。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5.政府采购支持采购本国产品政策。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19〕54号)的规定,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2)销售商网点辐射到重点县(市)或具备配送到县(市)的条件;
(3)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4)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旧家电中转场地;
(6)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逃税等违纪违法行为,未上“黑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4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aibi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现金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下银行任选一家)。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①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③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④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上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15 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以电子大屏上指定的具体开标厅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后递交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zfcg.gxzf.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aibin.gov.cn/)。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来宾市商务局
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国土局三楼
联系人:覃卢华
联系电话:1397829560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18楼
来宾分公司地址:来宾市滨江园小区一区15栋B1-73号房
联系人:邓世玉
联系电话:0772-4282992、13367529926
3.监督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2-4235180
采购人:来宾市商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