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秦昌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成伟铭025-87715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E3200000051014835001002
招标公告
锦文路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1.招标条件
锦文路过江通道现由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牵头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现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锦文路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锦文路过江通道是国务院批复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中确定的南京地区过江通道之一,是《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及《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 年)》中明确的江苏段过江通道,也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 G9904 的重要节点。项目上层起于桥林南互通,与G9904(桥林至苏皖界段)顺接,在江北采用高架形式上跨G347(浦乌路)、丰子河路和S356(横江大道)等主要相交道路后,采用悬索桥跨越长江,在江南上跨S338(丽水大街)后落地接隧道,连续下穿弘利路、景明大街、宁芜公路、宁芜铁路等节点后接地,终点止于宁芜铁路东侧,与G9904(禄口至滨江开发区段)顺接,路线全长约13.98公里;下层起点位于G347(浦乌路)交叉口,沿规划桥林大道向南延伸,上跨S356(横江大道)后与高速公路层同步跨越长江,至江南衔接S338(丽水大街)后顺接现状锦文大道,一级公路全长8.83公里,还建锦文大道3.77公里。
全线近期设置互通2 处,并预留1 处互通远期建设条件,合并设置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各1 处,主线收费站1 处、匝道收费站2 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3.招标范围
锦文路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即JWL-SJ-1、JWL-SJ-2、JWL-SJ-3、JWL-SJ-4、JWL-SJ-5标段。5个标段的招标范围如下(招标范围中所述“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定义以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规定为准,所属“所有工程”指桥涵、隧道、互通、路基、路面、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其他工程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程):
(1)JWL-SJ-1标段招标范围
a、锦文路过江通道全线所有工程的初测、控制网布设;
b、除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外,锦文路过江通道跨江大桥(跨江主桥、南引桥(含仙人矶互通)、北引桥)所有工程的初勘(测)、初步设计、详勘(测)、技术设计(若需)及施工图设计,有关的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c、跨江大桥施工临建设施的方案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临建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需要 (上述临建设施指发包人提前修建的临时码头、临时道路和施工场地等);锦文路过江通道全线施工围挡的设计,要求全线围挡设计统一,满足地方相关标准、规定,满足品质工程要求,并进一步综合考虑安全、环保、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等的要求。
d、《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施工组织计划、设计概算和预算文件的编制等相关设计工作;超出现有公路定额范围的工程补充定额的编制;
(2)JWL-SJ-2标段招标范围:除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以及路基桥涵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外,锦文路过江通道南接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隧道(含通风、给排水、消防、救援、照明、供配电、通信、监控等隧道机电工程,不含收费工程)等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步设计、详勘(测)、技术设计(若需)及施工图设计,有关的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3)JWL-SJ-3标段招标范围:除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及景观工程外,锦文路过江通道北接线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步设计、详勘(测)及施工图设计,有关的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4)JWL-SJ-4标段招标范围:除隧道机电工程(指通风、给排水、消防、救援、照明、供配电、通信、监控等隧道机电工程,不含收费工程)外,锦文路过江通道全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含跨江大桥景观照明)、环境保护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有关的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5)JWL-SJ-5标段招标范围:锦文路过江通道全线房屋建筑、管理和养护设施、服务设施(含收费大棚)、景观绿化的初勘、初步设计、详勘(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有关的专项设计、专题研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4、服务周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初步计划如下,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a、2023年9月1日前完成合同要求的跨江大桥施工临建设施的方案设计;
b、初步设计阶段:2024年1月1日前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具备初步设计报批条件,并在初步设计期间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的向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c、施工图设计阶段:2024年7月1日前完成跨江大桥首批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具备施工图报批条件;
d、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e、用地红线图和征地拆迁工程量清单提交时间:根据发包人指令及时提供;
f、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及根据发包人指令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g、在勘察设计期间,设计人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设计相关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JWL-SJ-1标段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跨江桥主桥设计工作的一方。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应的资质、业绩和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5.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JWL-SJ-1标段:
a、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须含:特大桥梁、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
 
JWL-SJ-2标段:
a、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须含:特长隧道、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
 
JWL-SJ-3标段:
a、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
 
JWL-SJ-4标段: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须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JWL-SJ-5标段:
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须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资质(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b、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 
JWL-SJ-1标段:
a、投标人完成过主跨不小于500米的斜拉桥勘察设计项目或主跨不小于1000米的悬索桥勘察设计项目。(“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b、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JWL-SJ-2标段:
a、投标人完成过长度不小于1000米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b、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JWL-SJ-3标段:
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JWL-SJ-4标段:
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设计工作。(“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JWL-SJ-5标段:
投标人完成过房建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完成过”指提交设计成果并经批复)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项目负责人条件(若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JWL-SJ-1标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并担任过主跨不小于500米的斜拉桥勘察设计项目或主跨不小于1000米的悬索桥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JWL-SJ-2标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技术职称,并担任过长度不小于1000米的隧道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JWL-SJ-3标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JWL-SJ-4标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JWL-SJ-5标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房建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息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约并选定副联单位。
7.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8.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14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联系人:王秦昌、钟增勇
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电话:025-87715119
联系人:成伟铭、李扬
工作QQ:2993752239(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11.其他
1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11.2本次同时招标的锦文路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JWL-SJ-1、JWL-SJ-2、JWL-SJ-3、JWL-SJ-4、JWL-SJ-5标段以及锦文路过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JWL-SJZX-1、JWL-SJZX-2、JWL-SJZX-3、JWL-SJZX-4标段,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JWL-SJ-1、JWL-SJ-2、JWL-SJ-3、JWL-SJ-4、JWL-SJ-5标段中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某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形式参与投标和独立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所有标段中,其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但其以联合体成员形式参与投标的标段不作上述限制)。并且JWL-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JWL-SJZX-1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JWL-SJ-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JWL-SJZX-2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JWL-SJ-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JWL-SJZX-3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JWL-SJ-4、JWL-SJ-5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JWL-SJZX-4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1.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1.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11.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3月10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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