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at46036610033-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芳妍187098558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23包卫生耗材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23包卫生耗材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23包卫生耗材(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4月1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4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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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20包正畸材料2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20包正畸材料2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20包正畸材料2(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4月1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4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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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17包修复材料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17包修复材料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四次)017包修复材料1(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4月1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4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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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22包预防、儿童牙科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22包预防、儿童牙科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22包预防、儿童牙科材料(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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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5包无托槽隐形矫治器(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5包无托槽隐形矫治器(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5包无托槽隐形矫治器(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2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隐形天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鸿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3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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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32包外科耗材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32包外科耗材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32包外科耗材(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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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1包正畸托槽1(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1包正畸托槽1(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1包正畸托槽1(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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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0包正畸托槽1(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0包正畸托槽1(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10包正畸托槽1(进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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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09包胶原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09包胶原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09包胶原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9)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鸿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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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三次)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康耐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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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6包车针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6包车针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6包车针(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柳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洁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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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5包加长车针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5包加长车针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5包加长车针(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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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31包消毒供应室2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31包消毒供应室2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31包消毒供应室2(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3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聚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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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2包预防、儿童牙科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2包预防、儿童牙科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22包预防、儿童牙科材料(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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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18包修复材料2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18包修复材料2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18包修复材料2(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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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08包可吸收生物膜(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08包可吸收生物膜(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008包可吸收生物膜(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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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6包硫酸钙骨填充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6包硫酸钙骨填充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6包硫酸钙骨填充材料(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3月0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恒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3月0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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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5包麻醉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5包麻醉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5包麻醉材料(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3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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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3包牙体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3包牙体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3包牙体材料(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3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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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4包无托槽隐形矫治器(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4包无托槽隐形矫治器(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4包无托槽隐形矫治器(进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导出PDF 立即申请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3包正畸托槽2(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3包正畸托槽2(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3包正畸托槽2(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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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2包正畸托槽2(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2包正畸托槽2(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2包正畸托槽2(进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鸿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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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7包可吸收生物膜(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7包可吸收生物膜(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7包可吸收生物膜(进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鸿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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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4包口腔骨填充材料(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4包口腔骨填充材料(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4包口腔骨填充材料(进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鸿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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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1包颅颌面内固定植入物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1包颅颌面内固定植入物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1包颅颌面内固定植入物(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23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2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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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9包防疫物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9包防疫物资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9包防疫物资(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9)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多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聚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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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0包消毒供应室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0包消毒供应室1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30包消毒供应室1(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3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橙意燚斑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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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8包树脂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8包树脂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8包树脂(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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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7包根管锉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7包根管锉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7包根管锉(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英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创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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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4包一次性器械盘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4包一次性器械盘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4包一次性器械盘(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常州市达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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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1包牙周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1包牙周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21包牙周材料(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2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佳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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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6包热敏胶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6包热敏胶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16包热敏胶片(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1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徽瑞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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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5包口腔骨填充材料(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康耐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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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3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3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国产)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3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国产)(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安徽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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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2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2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进口)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8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采购项目002包口腔牙科种植系统(进口)(项目编号: 22AT46036610033-00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2月08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中标候选人:合肥和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英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2月13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0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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