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设计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1/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107110-jymyjt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肇鸿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6
公告正文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7110-JYMY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设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设计采购
1.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1.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1.5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两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的三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的设计、一期采购招标,投标人负责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界区内所有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装置及辅助生产装置的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工艺、管道、地基处理(桩基、强夯、换填等)、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消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逃生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等)、分析化验等的设计及一期采购工作;并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装置保运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控制智能化要求:传感器及控制系统至少具备HART协议通讯能力,系统可有效采集和传输现场智能仪表设备的各项数据。实现智能管理:智能巡检系统、远程及移动终端管理功能等。
界面划分以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为准,设计、采购需充分考虑与二期工程的有效衔接、预留。
具体招标项目主要装置组成详见下表:
2.1.1甲供设备及材料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合同附件8。
2.1.2设备材料需按甲方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选择,详见合同附件7。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的废水为气化污水、其它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一期排放量为156.60~180m3/h,一期+二期排放量为250.7~287m3/h。设计污水规模为300m3/h,其中一期设计处理量为180m3/h。
本项目将清净废水及处理后的污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并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到循环水系统,一期清净废水排水量为208.2~261.2m3/h,一期+二期排放量为382.4~483.3m3/h。中水回用装置的设计处理规模为800m3/h,一期装置规模450m3/h;二期装置规模350m3/h。中水系统设计总回收率:85%;操作弹性70~110%。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装置的设计水质指标应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2.3计划总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按照智能化工厂模式进行设计建设。
(2)详细工程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生产考核,性能达到招标人要求。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同类型化工装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2个或以上(污水处理能力大于200m3/h);至少有1个零排放合作业绩。
3.4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或采购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
3.5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具有1个或以上类似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主要设计者的工作经验;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
3.6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3.9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10近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1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
2、获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18:00时-2021年7月23日18:00时;
3、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4、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13663734@qq.com。招标文件10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已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及业绩证明、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明及业绩证明、信用报告等。以上证明资料可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13663734@qq.com。
六.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3、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在线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本项目采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资格预审、公开、邀请)招标系统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和开标时相关操作详见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首页“业务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操作指南”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06室
联系人:秦肇鸿 李淑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57 13893358886
13919181966
E-mail:413663734@qq.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2760526K
行号:31482101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
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设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107110-JYMYJT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设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设计采购
1.3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1.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他融资方式
1.5项目规模: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H2+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两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的三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的设计、一期采购招标,投标人负责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单元界区内所有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装置及辅助生产装置的总图、静设备、动设备、工艺、管道、地基处理(桩基、强夯、换填等)、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消防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逃生疏散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等)、分析化验等的设计及一期采购工作;并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装置保运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控制智能化要求:传感器及控制系统至少具备HART协议通讯能力,系统可有效采集和传输现场智能仪表设备的各项数据。实现智能管理:智能巡检系统、远程及移动终端管理功能等。
界面划分以基础工程设计文件为准,设计、采购需充分考虑与二期工程的有效衔接、预留。
具体招标项目主要装置组成详见下表:
序号 | 主项号 | 主项名称 | 备注 |
1 | 6600 | 事故池 | 北厂区 |
2 | 6610 | 事故缓冲池 | 北厂区,含初期雨水池 |
3 | 6620 | 事故缓冲池 | 南厂区 |
4 | 6630 | 初期雨水池 | 南厂区 |
5 | 9100 | 中水回用 | 不包含二期设备 |
6 | 9300 | 污水处理 | 不包含二期设备 |
2.1.1甲供设备及材料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合同附件8。
2.1.2设备材料需按甲方提供的合格供应商名单选择,详见合同附件7。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的废水为气化污水、其它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等,一期排放量为156.60~180m3/h,一期+二期排放量为250.7~287m3/h。设计污水规模为300m3/h,其中一期设计处理量为180m3/h。
本项目将清净废水及处理后的污水经中水回用装置处理并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到循环水系统,一期清净废水排水量为208.2~261.2m3/h,一期+二期排放量为382.4~483.3m3/h。中水回用装置的设计处理规模为800m3/h,一期装置规模450m3/h;二期装置规模350m3/h。中水系统设计总回收率:85%;操作弹性70~110%。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回用装置的设计水质指标应符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2007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
2.3计划总工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4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节能和环保,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深度符合《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按照智能化工厂模式进行设计建设。
(2)详细工程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经生产考核,性能达到招标人要求。
(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具有同类型化工装置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的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2个或以上(污水处理能力大于200m3/h);至少有1个零排放合作业绩。
3.4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或采购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
3.5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格,具有1个或以上类似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主要设计者的工作经验;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管理单位公章或业务章)。
3.6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3.9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10近3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11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拟参与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入口→用户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获取标书、参与投标报价等后续工作。
2、获取时间:2021年7月16日18:00时-2021年7月23日18:00时;
3、获取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06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4、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413663734@qq.com。招标文件10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已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认证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及业绩证明、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明及业绩证明、信用报告等。以上证明资料可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413663734@qq.com。
六.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2、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3、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方式:登录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在线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备注:本项目采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资格预审、公开、邀请)招标系统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和开标时相关操作详见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首页“业务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操作指南”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投标人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媒介名称 | 网址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cebpubservice.com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http://www.gsei.com.cn |
《甘肃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http://www.gszbzx.cn/ |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 http://www.zhygcg.com |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360086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06室
联系人:秦肇鸿 李淑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0931-2909757 13893358886
13919181966
E-mail:413663734@qq.com
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高新开发支行营业部
账号:011540122000001194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2760526K
行号:31482101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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