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轨道交通1、2、4号线车站的商业开发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金额
2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卉0512-6989983
标书截止时间2020/08/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轨道交通124号线车站的商业开发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轨道交通124号线车站的商业开发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施工项目,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苏州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苏州轨道交通124号线地下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包含1号线广济南路站商业大空间和2号线大湾站、富元路站、蠡口站、徐图港站、阳澄湖中路站、石路站、三香广场站、盘蠡路站商业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以及1号线苏州乐园站商业大空间、2号线陆慕站商业大空间、4号线乐桥站和南门路站商业大空间对既有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存储扩容。

(3)工期:180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01

124号线车站的商业开发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施工(不含设备的采购)

260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安装专业)、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近5年(20157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弱电类安装施工项目业绩(综合监控,或通信,或信号,或视频监控等弱电类)(不含分包业绩,以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为准,如合同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为按联合体协议承担安装施工部分的一方)。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安装专业)、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投标申请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3日止,可以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报名(按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报名)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 2020年8月20日下午 12:45 至 2020 年8月20日下午 13:30:00 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楼1209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最终报名情况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苏州轨道交通124号线地下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包含1号线广济南路站商业大空间和2号线大湾站、富元路站、蠡口站、徐图港站、阳澄湖中路站、石路站、三香广场站、盘蠡路站商业大空间新增视频监控系统以及1号线苏州乐园站商业大空间、2号线陆慕站商业大空间、4号线乐桥站和南门路站商业大空间对既有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存储扩容。

本项目新建的各站商业大空间视频监控系统需与本站的公安视频监控系统互联对接。

本项目各站商业大空间的既有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扩容主要是在既有的视频存储基础上将既有每路摄像机的视频存储容量扩充至不小于90天。

本项目在4号线团结桥站站厅层乘客服务用房新建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设备设置于4号线团结桥站民用通信设备室内。监控中心可以调看所有地下大空间视频监控图像,对地下空间进行管理,并预留后续地下大空间视频监控系统的接入条件。

(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递交资审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2、附件资料:

(1)独立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B证复印件;

(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

(5)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6)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如有);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的资审室。申请材料可以根据专用资审申请书中的格式和公告内容自行扩展、补充。

(三)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独立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
(3)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B证;

(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

(5)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楼1213室。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招投标过程中,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为3~8家,招标人将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含)时,全部入围;


8、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和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haobiao.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507
联系人:李卉

电话:0512-69899834

10、公告发布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86



http://www.sz-mtr.com/upload/pic/20200805155309_评标办法(上网).docx

http://www.sz-mtr.com/upload/pic/20200805155325_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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