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水市域“云执车”模式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明丽采2024012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蓝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丽萍138843885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丽水市域“云执车”模式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明丽采2024012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域“云执车”模式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住所地在丽水市域范围内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许可的公证服务资质。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03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线下获取
8.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获取招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住所地在丽水市域范围内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许可的公证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055250/13884388548/154012604@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8.4招标文件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会议室)。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会议室)。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18057868659
质疑联系人:项天相 联系电话:0578-253191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丽萍 联系电话/传真:13884388548/0578-2178552
质疑联系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传真:18157830816/0578-217855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采购人: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3月07日
1.采购编号: 浙明丽采2024012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域“云执车”模式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丽水市域“云执车”模式第三方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 详见第三章节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住所地在丽水市域范围内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许可的公证服务资质。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03月28日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线下获取
8.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获取招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住所地在丽水市域范围内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许可的公证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现场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055250/13884388548/154012604@qq.com)。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8.4招标文件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会议室)。
11.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会议室)。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18057868659
质疑联系人:项天相 联系电话:0578-253191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5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丽萍 联系电话/传真:13884388548/0578-2178552
质疑联系人:王鑫鑫 联系电话/传真:18157830816/0578-217855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10号华歌大厦3楼
采购人: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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