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尤溪县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2023-05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尤溪县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柯先生1571600665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小姐0598-38281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尤溪县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尤溪县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尤溪县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2023-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7160066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尤溪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1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柯先生157160066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0598-382813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永安山庄16-05(爱车地带对面三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磋商公告
我司受尤溪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尤溪县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YC2023-050#
二、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供应商资格标准:
3.1一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前三年内,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应由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3现场手持: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3.4是否接收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投标供应商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履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永安山庄16-05(爱车地带对面三楼))。
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50-1幢(宏宇花园内)负一层开标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九、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我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进行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永安山庄16-05(爱车地带对面三楼)
邮 编:366000 邮 箱:1741544398@qq.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杨小姐0598-3828139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柯先生15716006651
附1:
附2: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尤溪县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2023-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7160066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尤溪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尤溪县城关镇解放路17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柯先生157160066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0598-382813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永安山庄16-05(爱车地带对面三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磋商公告
我司受尤溪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尤溪县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YC2023-050#
二、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三、供应商资格标准:
3.1一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具有良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前三年内,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应由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证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2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在市级及以上档案局备案,并获得《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3现场手持: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3.4是否接收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时间:投标供应商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履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邮寄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永安山庄16-05(爱车地带对面三楼))。
七、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三明市梅列区沪明新村250-1幢(宏宇花园内)负一层开标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九、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或未按格式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我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进行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永安山庄16-05(爱车地带对面三楼)
邮 编:366000 邮 箱:1741544398@qq.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杨小姐0598-3828139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柯先生15716006651
附1:
购买标书、磋商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及现金存款): |
开户名称:福建燕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永安支行 |
银行账号:182010100100360293 |
附2: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 (元/页) | 预算价金额 (最高限价) | 招标要求 |
1 | 尤溪县人民法院卷宗档案数字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100万页 | 0.375 | 37500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备注: 1、本次磋商报价超过单价限价及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合同授予以合同包为单位。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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