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特种设备综合检验基地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特种设备综合检验基地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特种设备综合检验基地监理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太湖路29号。
3、项目规模: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特种设备综合检验基地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9平方米(约10亩),拟新建建筑面积约5955平方,建设业务用房、罐车检验场、设备用房及其它配套设施,总投资约500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指江苏省特检院盐城分院特种设备综合检验基地项目的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5、服务期限:一年。
6、质量标准:合格。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 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人员配备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项目需要,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本工程投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5.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及其下属分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以上3、4、5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至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获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周日除外)。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密封)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盐城分院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390511960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15851089096
地  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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