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g-24-12-02
预算金额24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2027年主网工程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2027年主网工程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公开招标(采购编号:DF-G-24-12-02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2027年主网工程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三)实施地点:广东省内。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有资金。

(六)项目预估金额:人民币2400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的,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项目类别:工程类。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十一)框架协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采用带量框架采购:

1.框架协议期内

1)所有中标人的实际采购总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120%时,即终止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及合同。

2)若单个标的中标人出现一半及以上进入黑名单或预警名单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及合同,重新进行采购。

2.协议期届满时

所有中标人的实际采购总量在标的预估金额的80%-120%之间,按期终止中标人的的框架协议及合同。

所有中标人实际采购总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的,应延长中标人的协议有效期,延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所有中标人实际采购总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及合同。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及合同。

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招标人继续执行框架协议及合同,直到所有中标人的实际采购总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或延长期结束。

(十二)工期要求:以实际委托为准。

3. 招标范围及标的清单

(一)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占标的额比例

标包预估金额

(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不含本身)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劳务分包

技术服务

1

变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11900

100

1-1

变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一)

22%

2640

100%

15

 

1-2

变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二)

22%

2640

100%

1-3

变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三)

16%

1920

100%

1-4

变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四)

16%

1920

100%

1-5

变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五)

12%

1440

100%

1-6

变电工程电气劳务分包(六)

12%

1440

100%

2

输电线路工程电气劳务分包

11900

100

2-1

输电线路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一)

22%

2640

100%

10

 

2-2

输电线路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二)

22%

2640

100%

2-3

输电线路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三)

16%

1920

100%

2-4

输电线路工程电气劳务分包(四)

16%

1920

100%

2-5

输电线路工程电气劳务分包(五)

12%

1440

100%

2-6

输电线路工程电气劳务分包(六)

12%

1440

100%

 

说明:(1)本项目共2个标的,合计12个标包。投标人按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每标包中标1人同一标的之内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包标的之间不可兼投,如投标人同时投标2个标的,均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2)中标比例和金额为初始比例和金额,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框架协议分配原则调整。

3)框架协议期内,因项目规模不确定、项目不可拆分,中标人的实际分配金额与应分配金额可能存在偏差的情况。

)招标范围:

1.项目范围

招标人承接的35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电气劳务作业分包(包含同一项目内35kV以下工作内容),如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可采用专项采购方式:

(1)项目复杂、技术难度大,中标人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

(2)2家及以上中标人被列入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3)2家及以上中标人被列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预警黑名单”或者“黑名单”的,电网股东类项目可采用专项采购方式。

(4)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的;

(5)项目所在地是惠州区域外的;

(6)所有中标人的承载力无法满足施工任务要求的;

(7)具有分配资格的中标人不具备承接220kV及以上项目的专用资质。

2.工作内容

1)变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为变电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退运电力设施拆除,钢架构制作安装,变电一、二次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防火,安健环安装等电气施工工作提供临时性、辅助性劳务作业,具体以项目委托单为准。

输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退运电力设施拆除、电缆敷设、电缆沟支架安装、架空导线架设、光缆架设、杆塔组立、电气设备安装、安健环安装等电气施工工作提供临时性、辅助性劳务作业,具体以项目委托单为准。

2)协助办理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自然资源局及环卫等行政部门的工程报建、施工许可手续,协助征地、拆迁、青苗赔偿洽谈等工作,协助完成安全评价等政府规范性要求所需事项。

3)协助施工图设计评审、营配一体化信息资料测录,配合开展施工现场的智慧安全监督、实名制管理工作。

4)协助完成订单项目实施过程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移交。

5)执行招标人等同管理要求,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内容。

6)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等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开展施工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与督察等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工作有序开展;其他零星用工。委派的技术服务人员的资信条件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1.有效投标报价:投标费率<100%,且不低于成本。

2.成本警示价:投标费率<85%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工、部分包料,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风险包干费(承担合同规定及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等。招标人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在业务委托单内约定。中标人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需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行业的标准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处罚期内名单中处理方式未被列为“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供应商处罚期内名单”包含:①供应商处理情况汇总表(公司)②供应商处理情况汇总表(个人)③中央企业公告的假冒国企名单④供应商预警期内(供应商、个人) ⑤黑名单预警数据⑥涉嫌行贿供应商名单,⑦供应商解除处理情况表(公司)⑧供应商解除处理情况表(个人)。

7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业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登记备案,品类名称为“劳务分包”,审查结果为“通过”。

备注:提供2张清晰佐证截图。截图1 供应商登记备案截图,操作指引:http://www.bidding.csg.cn/——供应商登录——供应链同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供应商登记管理——供应商登记信息——查看正式信息,在“基本信息”截图,能清楚体现“供应商编码”及“单位名称” ;截图2 资质备案截图,操作指引:在同一界面点击左侧“资质上传”,截图,能清楚体现“品类名称”及“审查结果”,审查结果为“通过”)

2

投标人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备案证明。

3

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且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12  24  17  00  00 秒至 2024 12  29  17  00  00(北京时间),登陆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投标管理—在线报名—进行报名操作)在线报名。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在文件下载模块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进行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3 重要提醒:

1)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段/标包)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下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如注册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4008100100转4。

3)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招标采购项目上传的投标文件需在投标助手客户端制作生成。投标助手客户端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中心下载。

5.4 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 转 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 12 2417 00  00 秒,截止时间为: 2025 01 16 08 3000。投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5商务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为单位递交。

温馨提示:投标文件的解密、制作、递交等详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 01 16 08 3000

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9.业务咨询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电话肖工 15916366663/林工13250602255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6号之一鸿业自由港

10异议

10.1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电子邮箱:dlfzjdb@163.com

联系电话:0752-2393351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南路6号之1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

10.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活动或招标文件存在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10.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或采购工作人员提出;

3)对项目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10.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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