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白城风电产业基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50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10/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00704-gc02-a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卫新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娟
标书截止时间2010/07/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00704-GC02-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锐风电白城风电产业基地工程 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 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大型装配试验厂房、安装、钢结构等(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规模约36000平方米,投资约6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8 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15 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质量目标争创市优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总承包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联合体钢结构专业施工单位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已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在合同实施中总承包人为第一责任人,钢结构专业施工单位负连带责任。

    3.3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更换)。

    如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钢结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有丰富的类似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审查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更换)。

    3.4总承包人独立投标: 2007年1月1日后(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的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承担施工的同类工程(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工程造价审核结算书原件)。

    总承包人和钢结构专业施工单位联合投标:2007年1月1日后(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人及项目经理、钢结构专业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任一方施工过的同类工程(钢结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工程造价审核结算书原件)。

    3.5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白城市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经理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7月 16 日至2010年7月 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8)入境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卫新

    电 话: 010-62515566-618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 王志娟

    电话: 15304462322 传真: 0431-85542581

    2010年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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