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富市2024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家坝镇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87.4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202412103号
预算金额87.47万元
招标公司水富市向家坝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向正伟152870550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永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富奎15987026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3
公告正文
水富市 2024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 家坝镇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X202412103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水富市 2024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家坝 镇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7.479686 万元,招标人为水富市向家坝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 87.47968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富市 2024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家 坝镇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水富市 2024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家 坝镇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在 2024 年的,可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4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缴;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2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 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6.3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 录为准)。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8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8.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8.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 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3.8.3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 2024 年 1 月至 今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3.9 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 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水富市水语城 2 栋 1 单元 16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水富市水语城 2 栋 1 单元 1603 室
七、其他
水富市 2024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家坝镇 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 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74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永昕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受水富市向家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水富市 2024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家坝镇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单位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水富市 2024 年第三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统筹部分)向家坝镇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YX202412103 号。
2.3 项目地点:向家坝镇水河村。
2.4 预算金额:874796.86 元。
2.5 采购范围:建设 60m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30m³砖砌化粪池;开挖恢复公路(背沟);铺 设φ200mm 收集管;铺设φ300mm 收集主管;铺设φ600mm 水泥预制涵管;铺设φ800mm 水泥 预制涵管;安装φ110mmpvc 管;安装灌溉管网φ50PE 管。具体内容和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计划工期:20 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在 2024 年的,可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4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缴;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2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 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6.3 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 年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 录为准)。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8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8.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8.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 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3.8.3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 2024 年 1 月至 今任意 1 个月社保证明。
3.9 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 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永昕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荷苑商住小区 13 栋 1606 号)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 文件并登记报名信息。
4.2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加盖鲜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④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 元)
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缴纳截止时 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海楼路支行
户 名:云南永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53050163613900000553
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保函等方式的,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缴纳截止时间为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备注:1.须备注项目名称。
2.若开标时经核实发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视为未提供保证金,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交纳谈判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 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 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2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
6.3 地点:水富市水语城 2 栋 1 单元 1603 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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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水富市向家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向家坝镇
联 系 人:向正伟
电 话:15287055068
代理机构:云南永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荷苑商住小区 13 栋 1606 号 联 系 人:张富奎
电 话:1598702636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富市向家坝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水富市向家坝镇
联 系 人:向正伟
电 话:15287055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永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荷苑商住小区 13 栋 1606 号 联 系 人: 张富奎
电 话: 15987026363
电子邮件: 14576609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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