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XZGX-G2022-0011
二、项目名称: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监理及效果评估
三、中标信息:
标段一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徐州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中标金额:9900000.00元
标段二
供应商名称: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南路60号
中标金额:8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段一
1.名称: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监理(环境监理、工程监理)
2.服务范围: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项目监理(环境监理、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对污染治理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包括本项目内土方开挖、支护、土方场内短驳、表层土壤筛分、土方装袋、土方外运、土方核验、其他短驳及运输工程的监理。环境监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修复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规定的技术要求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3.服务要求: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监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标段二
1. 名称: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效果评估
2.服务范围: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工程效果评估(验收),对场地修复范围的复核、修复效果和验收采样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定、验收采样、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评估、评审等)。
3.服务要求:污染地块修复项目评估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结束
五、评审专家名单:温荣夫、朱培莉、邱淮海、刘益昊、何恩龙、朱友峰、曹文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标段一服务费:51890.00元(人民币),标段二服务费:48110.00元(人民币)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3月16日
2.定标日期:2022年4月29日
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公开招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7号
联系方式:0516-85803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南门入口)
联系方式:0516-67598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爱婧
电话:0516-67598336、18252167556
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
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监理及效果评估采购文件.doc 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监理及效果评估采购文件.doc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总 则 | |
1.1 | 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
2.1 | 本次采购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4. | 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 |
5.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
6.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一: 1、环境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二者必须同时具备。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环境类(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及化学品风险评估)高级技术职称。 标段二: 1、效果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独立法人资格。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环保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说明: 本项目标段一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标段二不接受联合体。 1.1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名; 1.2联合体牵头方为环境监理单位; 1.3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联合体主办方(环境监理单位); 1.4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7.1 | 本项目公证费用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
二、招标 | |
9.1 |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9.2 | 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相关数据、要求进行确认,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
9.3 | 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 |
三、投标 | |
11.1 | 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
12.1 12.2 |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请按照以下要求和顺序装订): 一、《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价格部分 1、《开标一览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应与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完全一致,如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为准); 2、《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标段一:提供环境监理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环境类(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及化学品风险评估)高级技术职称。 标段二:效果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相关独立法人资格;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环保类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何1月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4、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五、技术部分: 1、监理大纲,项目管理、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分标准》); 六、《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七、商务部分: 1、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标准》; 2、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划型标准附后)。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
13.2 | 商务条件见: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2.1和12.2 |
13.3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
14.3 | 本项目预算金额1974.5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不接受超过996.35万元人民币(其中环境监理不超过816.35万元,工程监理不超过180万元)的投标报价;本项目标段二不接受超过978.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包含完成合同服务的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若合同条款中无另行约定,则合同履行期间项目实施相关费用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
15.1 | 以人民币报价。 |
16.1 |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
17 | 投标人应制作纸质投标文件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已签字、盖章的)PDF格式的扫描件U盘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 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现场携带CA锁当场进行解密。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制,即供应商投标文件除了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还需提供与线上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如出现线上与线下内容不一致的,以线下正本文档为准。 投标文件的退还: 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 |
18 |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袋子里,响应文件正本U盘单独用信封密封,以上文件均需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以及“2022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前不得开启”字样,并在封袋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送达开标地点。 说明: 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出具签收回执不代表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拆封前,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 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
19.4 |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2.1和12.2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4月7日北京时间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高爱婧 联系方式:0516-67598336 |
四、开标、评标 | |
26.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北京时间10:00 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开标室)。 |
26.3 | 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五、评标 | |
28.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29.1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规格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不允许同一投标人中全部标段。 |
七、政府采购合同 | |
38.1 |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特别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0. | 履约保证金:/ |
八、询问和质疑 | |
42. |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高爱婧 联系电话:0516-67598336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29号苏宁广场A塔3623室(南门入口) |
附加说明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 邮箱:xzgxzb@126.com |
中标人中标后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照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通过网银、电汇、转账等方式汇入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彭城支行,账号60060188000345346),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持银行汇款凭据或回单截图到徐州国信招标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不予汇款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收费上限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万~500万 | 1.10% | 0.80% | 0.70%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万~1000万 | 0.80% | 0.45% | 0.55%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l000万~5000万 | 0.50% | 0.25% | 0.35%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00万~l亿 | 0.25% | 0.10% | 0.20%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亿~5亿 | 0.05% | 0.05% | 0.05%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亿~10亿 | 0.035% | 0.035% | 0.035%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亿~50亿 | 0.008% | 0.008% | 0.008%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50亿~100亿 | 0.006% | 0.006% | 0.006%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最低5千元 最高10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价格分(20分)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监理大纲 (35分) | 场地污染情况和修复目标 (5分) | 针对场地污染情况分析进行综合评审: (1)场地资料(如辨识场地变迁的航拍或卫星图片),(0-1分) (2)主要污染情况(如主要污染因子调查浓度结果),(0-1分) (3)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如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目标值(1分),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范围(1分),(0-2分) (4)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如周围的河流、居民区等敏感目标)(0-1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环境污染防治要点分析 (3分) | 针对大气、水、固废和噪声的环境监理进行综合评审: (1)大气环境监理(如污染物挥发控制措施及执行标准)(0-1分) (2)水环境监理(如污水处理措施及执行标准)(0-1分) (3)固废和噪声监理(如固废和噪声控制措施及执行标准)(0-1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施工过程环境监理 (6分) | 针对施工过程环境监理要点描述清晰、措施合理有效,进行综合评审: (1)施工设计阶段环境监理(0-1.5分) (2)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0-1.5分) (3)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如挖掘、运输、存储、修复等环节的环境监理要点)(0-3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5分) | 机构设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进行评审: (1)组织形式(0-2分) (2)岗位职责分工(如总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师、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自职责)(0-3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2分) | 工作制度科学合理(0-1分) 工作方法科学有效(0-1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突发应急措施处理预案(2分) | 现场发生环境紧急事件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理流程(0-2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环境监理监测方案(4分) | (1)根据修复范围和周边敏感区合理进行点位布设。(0-2分) (2)现场采样及质量控制有效性(0-1分); (3)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有效性(0-1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工程监理质量控制方案(3分) | 质量控制方案描述清晰、质量控制措施合理有效,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控制措施(0-1分) (2)质量控制程序(0-1分) (3)质量控制方法(0-1分) | |||
监理大纲 (35分) | 工程监理进度控制方案(2分) | 进度控制方案描述清晰、进度控制措施合理有效,进行综合评审:好:1.5~2分,较好:1分~1.5分,一般:1分以下 | |||
监理大纲 (35分) | 工程监理安全控制方案(2分) | 安全控制方案描述清晰、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合理有效,进行综合评审:好:1.5~2分,较好:1分~1.5分,一般:1分以下 | |||
监理大纲 (35分) | 合同、信息管理、资料管理方案(1分) | 合同、信息管理、资料管理方进行综合评审:好:0.7分以上,较好:0.7分~0.5分,一般:0.5分以下 | |||
监理人员实力 (15分) | 总监理工程师(8分) |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技术能力综合评审,进行分档打分 1、项目负责人获得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且为第一完成人,得2分; 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土壤污染防治类科研课题,得2分; 3、项目负责人获有土壤污染防治类国家发明专利,得2分;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污染场地类)标准制定工作证书,得2分。 注:针对上述各计分项对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1)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 (2)提供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 (3)提供科研课题业绩合同(或政府指令委托文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作内容、金额等); (4)提供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5)提供标准工作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注:提供发布文本扫描件或影印件。 | |||
监理人员实力 (15分) | 其它团队成员(7分) | 监理团队组成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人员综合素质、技术能力综合评审,进行分档打分 1、人员配备计划(0-5分) 团队成员中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或应用化学或土壤学)专业的下列职称(满分5分): ①正高级职称(研究员或教授或教授级高工),1人得2分;最多2分 ②高级职称(副研究员或副教授或副高职称),1人得1分;最多3分, 2、团队成员具有下列证书或奖项的(满分2分) 获得过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得1分; 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工作证书,得1分。 注:针对上述各计分项对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1)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及投标人近3个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 (2)团队成员中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场地类标准)制定的工作证书(具有的污染场地类标准的制定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标准工作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 |||
企业实力(14分) | 公司实力(10分) | 1、投标人进入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具有土壤检测项目的,得2分; 3、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环保重点实验室,能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每项1分,满分3分; 4、实验室列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的,加1分。 注:针对上述各计分项对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 (1)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名录》通知扫描件或影印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证书附表; (3)提供含名称、等级的实验室通过验收函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4)提供《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及名录扫描件或影印件。 | |||
企业实力(14分) | 自有设备(4分) | 1.投标人具备便携式有毒挥发性气体分析仪、便携式气质联用仪、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高分辨气相色谱聚焦磁式质谱仪、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能为项目开展提供设备支撑、提供便捷的数据分析条件。每种仪器得0.5分。(以上提供采购合同、购买发票(或)和其它合法证明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企业业绩(12分) | 类似项目业绩(12分) | 1、2016年5月28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或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相关业绩。(本小项只计5项有效业绩,满分8分): ①800万元及以上,每项业绩得2分; ②400万元(含)- 800万元(不含),每个得1分; ③200万元(含)- 400万元(不含),每个得0.5分 注:以上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政府指令委托文件)和专家验收意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须体现工作内容和金额,无则不得分。 作为编制单位参与国家污染场地(或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或导则制定,每项1分,满分4分。 注:提供发布文本扫描件或影印件。 | |||
其他(4分) | 成果质量保证承诺(2分) | 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并提供相应的 工作成果,获得相关单位认可。 | |||
其他(4分) | 服务保障承诺(2分) | 承诺提供一定程度的质量保障及延伸服务。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10分) | 报价(10分) | 投标报价分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技术部分(44分) | 服务方案(44分) | 对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污染场地概况、水文地质资料、环境资料等情况)掌握得完整、分析透彻和准确等。 (优得10-12分,良6-10分,一般得1-5分,差不得分) |
技术部分(44分) | 服务方案(44分) | 对场地特征污染物及其治理前空间分布总体特征、修复目标等有充分的了解和分析。 (优得10-12分,良6-10分,一般得1-5分,差不得分) |
技术部分(44分) | 服务方案(44分) | 对场地及修复工程现状与《修复技术方案》的差异性了解得完整、透彻和准确等。 (优得9-10分,良5-8分,一般得1-4分,差不得分) |
技术部分(44分) | 服务方案(44分) | 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布点的规范性、全面性及可行性。 (优得9-10分,良5-8分,一般得1-4分,差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46分) | 1、企业业绩 (12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具备一项类似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2分。 (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46分) | 2、项目团队实力(18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6分;具有环保类高级技术职称的且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得3分;具有环保类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46分) | 2、项目团队实力(18分) |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环保类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每具备1人,得3分,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的,每具备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12分(人员不重复计分)。 (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46分) | 3、企业资质能力(10分) | 投标人自设实验室,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得5分;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的,得5分。 (投标文件中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46分) | 4、本地化服务能力(6分) | 在徐州市注册成立的或在徐州市有分支机构的,或承诺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在徐州市成立本地化服务机构的,得 2 分。(若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兑现承诺,采购人将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本地化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或书面承诺。 |
企业综合实力部分(46分) | 4、本地化服务能力(6分) |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包括现场响应时间、区域内项目服务能力、中标后的本地化服务承诺等。 (优秀得3-4分,良好得1-2分,一般得0-1分,差不得分) |
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收回时间 | 保存和保密要求 |
1 | 工程设计文件 | 1 | 由发包人确定 | 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14天内 | |
2 | 施工招标文件 | 1 | 由发包人确定 | ||
3 | 施工投标文件 | 1 | 由发包人确定 | ||
4 | 工程施工合同副本 | 1 | 由发包人确定 |
项目名称 | 时期 | 对象 | 检测因子名称 | 采集点数量(个) | 次数 | 质控样品数量 | 采样总数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铜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铅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苯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苯并(a)芘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氯乙烯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1,2-二氯乙烷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三氯乙烯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1,1,2-三氯乙烷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1,1,1,2-四氯乙烷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1,1,2,2-四氯乙烷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1,1-二氯乙烯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1,2,3-三氯丙烷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污染边界土 | 石油烃C10-C40 | 5 | 40 | 40 | 240 |
土壤 | 施工期 | 地表水 | pH | 2 | 40 | 40 | 120 |
土壤 | 施工期 | 地表水 | 色度 | 2 | 40 | 40 | 120 |
土壤 | 施工期 | 地表水 | 氯乙烯 | 2 | 40 | 40 | 120 |
土壤 | 施工期 | 地表水 | 1,1,2-三氯乙烷 | 2 | 40 | 40 | 120 |
土壤 | 施工期 | 地表水 | 石油烃 C10-C40 | 2 | 40 | 40 | 120 |
气体 | 施工期 | 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 | TSP | 5 | 40 | 40 | 240 |
气体 | 施工期 | 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 | 恶臭 | 5 | 40 | 40 | 240 |
气体 | 施工期 | 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 | 非甲烷总烃 | 5 | 40 | 40 | 240 |
噪声(昼) | 施工期 | 修复地块场界 | 噪声 | 4 | 40 | 40 | 200 |
噪声(夜) | 施工期 | 修复地块场界 | 噪声 | 4 | 40 | 40 | 240 |
噪声(连续) | 施工期 | 修复地块场界 | 噪声 | 4 | 40 | 40 | 200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标总价(小写) |
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监理及效果评估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一: |
徐州万和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监理及效果评估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二: |
总价(大写): | 标段一: | |
总价(大写): | 标段二: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正/负/无)偏离 | 说 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正/负/无)偏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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