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nj220442-01zg
预算金额1527.8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文欣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6
公告正文
编号: ANJ22044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民俗博物馆基本陈列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关于南京市民俗博物馆基本陈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22]5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773.6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773.6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773.6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773.6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南捕厅15号、17号、19号和大阪巷42号。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南捕厅15号、17号、19号和大阪巷42号。拟改造展陈总建筑面积为2461.93平方米,其中主要展线2172.12平方米,辅助展线面积289.8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部分装饰、展柜、隔断等,展厅内部维护出新,展陈改造,增设专业成品展柜、灯具及多媒体设备,庭院标识系统改造提升,改造安防系统和消防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1527.88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2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2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7月3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南捕厅15号、17号、19号和大阪巷42号。拟改造展陈总建筑面积为2461.93平方米,其中主要展线2172.12平方米,辅助展线面积289.81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部分装饰、展柜、隔断等,展厅内部维护出新,展陈改造,增设专业成品展柜、灯具及多媒体设备,庭院标识系统改造提升,改造安防系统和消防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4)、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3)、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4)、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1200万元及以上的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06月至2022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签章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要求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承诺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承诺书要求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承诺书。
(7)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6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第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0)根据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或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其他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00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具备时代性与合理性,体现展馆的特点;设计定位准确,整体创意新颖且与主题紧密结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设计说明2:技术指标满足发包人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化、个性化需求,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全面地体现在总体风格、平立面布局、参观动线(展厅内部流线)的体系化、系统化的设计理念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特殊化、个性化需求,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全面地体现在总体色调、总体灯光、材质(模数)等方面的体系化、系统化的设计理念和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在展墙、展版、展览装备展柜、展示道具(展架)等分项设计环节,应当提出符合博物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展览本身需求的设计成果。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在恒温恒湿系统、多媒体系统、艺术展项、引导标识系统等分项设计环节,应当提出符合博物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展览本身需求的设计成果。优(3);良(2.7);中(2.4);差(2.1);无(0)
7.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绿色设计和装配化: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9.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0.设计深度2:设计深度应当专业全面,特别是应当从项目单位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专业性、特殊性需求出发,根据实际,明确提出符合古建筑保护可逆性原则的施工组织措施;顶、地、墙、门、窗、柱的保护与施工措施(施工节点)以及与展厅配套的安防、消防等辅助设施的设计、施工解决方案。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7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单位现场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机电工程负责人1名(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料员、材料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名,一级造价工程师2名。满分1分,少一个不得分。以上每人只可参与一次计分,不可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人员(不包含设计负责人)6人,6人均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装饰专业2名,电气专业、暖通专业、计算机专业、风景园林专业职称各1名)。满分1分,少一个不得分。以上每人只可参与一次计分,不可重复计分。(如职称证书不能反映所学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1、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2、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6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3、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06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5、本项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6、评分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包含封面、目录、图片、封底等所有页面),每增加一页扣0.1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材料、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部分,对资格审查材料、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部分进行评审。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及以上,即得分12分及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若第5名得分相同,则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01
        邮       编:/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李文欣
        电       话:/ 电              话:68687507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19733359-ccce-469d-a165-1f77df9e527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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