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37号楼二层南侧房屋出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2023bj1001374
预算金额116.79万元
公告正文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37号楼二层南侧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37号楼二层南侧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3BJ1001374
出租方名称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1167996元/年 出租面积 1000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酒店宾馆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钱伟 / 联系电话:010-83143078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朱灿
出租方联系电话 65575588-882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37号楼
房屋使用现状 其他
建筑面积 3363.8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决策声明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北方亚事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估价 3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现场踏勘时间为信息披露期工作日时间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3点30至16点 ,踏勘预约联系人:邹晓菲,联系人电话:65575588 -863。 2.意向承租方须向出租方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期间对出租房屋进行实地踏勘,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经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双方认可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详见附件。 4.本项目现状出租,承租方对此无异议,若新承租方承租,待原租户的房屋腾退后入驻。 5.原合同到期日为2023年7月31日,项目原承租方尚未搬离。 6.该项目位于楼宇二层,无独立出入口,需从一层酒店大堂穿行经过。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1167996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000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2023年10月01日 免租期 2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 每2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期支付,每个月为一期,每期租金应于每期开始前五个法定工作日内支付,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第一期租金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为首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金额。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酒店宾馆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装修改造进场前需向出租方书面提交装修改造方案, 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2.承租方不得对该房产进行任何私搭乱建, 如政府部门认定租赁物业存在加建 、扩建的违法建筑,承租方也应无条件将违法建筑拆除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 。如承租方未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上述违法建筑, 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由此造成出租方损失 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 3.承租方负责办理装修手续,用于装修 、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在合同终止后也不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 4.租期内,房产及设施设备中 、小修及日常维护等责任及相应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 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 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 0 0 万(含)以下 部分, 收取8‰服务费; 年平均租金5 0 0 万至1 0 0 0 万(含)部分, 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 0 0 0 万至 5 0 0 0 万(含)部分, 收取6‰服务费; 年平均租金5 0 0 0 万以上部分, 收取5‰服务费。 4.承租方需自行注册办理营业执照, 取得消防合格手续和卫生许可手续等,自行完成在该项目合法经营的条件 。承租方所经营项目的注册登记 、年检及报批经营所需的所有相关证照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在营业执照注册及其他申报手续中,出现不能注册 、经营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如承租方为满足房产日常经营需求办理水 、 电 、燃 气 、供暖等增容增量手续,其相关过程中所需所有证照手续及资金,均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不做任何投入且合同终止时亦不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6.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自行承担运营管理风险。 7.承租期间不允许承租方单独退租租赁物业的任何一部分,即该项目不允许分拆退租 。若承租方分拆退租, 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其装修及设备设施归出租方所有, 出租方不承担补偿责任, 同时承租方应当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 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空置期间的损失 、律师费 、诉讼费 、鉴定费)。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 9.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由承租方承担一切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北京地区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住宿服务或住宿;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 。 (查询途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 gsxt. gov. cn/ index . html)。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图片 37_20231007142045.pdf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_20231007141614.pdf
附件: 承诺书2023.4.7_20231007141545.pdf
附件: 企业用户-如何实名认证.pdf
附件: 企业用户-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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