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源公司2023年(2023年9月-2024年8月)会计核算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2023年09月—2024年08月)会计核算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新能源公司本部及下辖子公司会计核算业务,截止目前会计 核算单位 52 户,年末增加至 57 户,预计 2024 年仍会继续增加,合同执行期间,新增并表单位核算业务费用均包含在内,因此综合考虑本次拟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本次计划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能源公司 1 年 (2023 年 09 月—2024 年 08 月)会计核算外包服务。
2.2采购内容:
2.2.1 本次采购计划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新能源公司本部及下辖子公司2023年(2023年09月—2024年08月)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合同执行期间,新增并表单位均包含在内。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销单据审核、凭证制单、资产盘点、登记合同台账、填制报表系统(包括快报、季报、年报及预算报表、合并报表、分析报告等)、纳税申报、会计档案整理(凭证、账簿、银行余额调节表、纳税申报表打印装订等)、填报各类统计报表,配合各类审计检查,及时提供数据和资料等会计核算相关工作。
工作地点:湖北武汉。
2.2.2服务期:本项目计划服务期12个月,预计服务时间为2023年09月—2024年08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2.3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具有代理记账或会计核算咨询服务业绩,并具有新能源发电项目财务尽职调查和净资产审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团队总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0年及以上;团队总负责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项目服务合同签署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发电项目财务尽调和净资产审计业绩,应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8 月 29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9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2023年 8 月 30 日 9 时至2023年 8 月 30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邮政编码: 2306840998@qq.com
联 系 人: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027-86606591/86606593
传 真:
采购人: (盖单位章)
2023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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