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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灵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23-17号 2023年11月21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石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天石大厦东六楼
邮政编码:0313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4-7618719
电子邮件:595704530@qq.com
灵石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预览
灵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2023-17号 2023年11月21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灵自然2023-25号 | 宗地总面积: | 4.2096公顷 | 宗地坐落: | 静升镇静升村、许家坡底村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2710万元 | 受让人: | 山西百嘉隆投资有限公司 | ||||
备注: |
宗地编号: | 灵自然2023-27号 | 宗地总面积: | 0.423895公顷 | 宗地坐落: | 两渡镇平泉村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135万元 | 受让人: | 灵石县鑫汇晟有机肥有限公司 | ||||
备注: | 1、宗地概况 灵自然2023-27号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地块位于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两渡镇平泉村,总面积为4238.95m2(合6.36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2、出让土地控制性指标要求 灵自然2023-27号宗地规划主体功能为三类工业用地,产业分类为煤化工产业组团,实际规划用途为肥料制造。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 (2)区域评价:水土保持、区域环境影响、洪水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六项已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文物保护评估:根据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石县自然资源局拟出让灵自然2023-27号等2宗地文物调查意见反馈的函》(市审批函(2023)113号),该宗地可不进行考古勘探。 (3)该地块已完成通水、通路、通电、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作。 (4)能耗强度控制指标:项目万元GDP增加值能耗小于1.67吨标准煤。 (5)能耗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小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小于500万千瓦时。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大于500万千瓦时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报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审查。 (6)环境指标: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增加值不得小于147万元/吨(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指标应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大于等于1,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具体以规划部门规划条件为准。 |
宗地编号: | 灵自然2023-28号 | 宗地总面积: | 1.1827公顷 | 宗地坐落: | 两渡镇圪台村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375万元 | 受让人: | 晋中市宏兴碳素有限公司 | ||||
备注: | 1、宗地概况 灵自然2023-28号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地块位于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两渡镇圪台村,总面积为11827.16m2(合17.74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2、出让土地控制性指标要求 灵自然2023-28号宗地规划主体功能为三类工业用地,产业分类为煤化工产业组团,实际规划用途为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 (2)区域评价:水土保持、区域环境影响、洪水影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六项已编制完成并获得批复;文物保护评估:根据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灵石县自然资源局拟出让灵自然2023-27号等2宗地文物调查意见反馈的函》(市审批函(2023)113号),该宗地可不进行考古勘探。 (3)该地块已完成通水、通路、通电、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作。 (4)能耗强度控制指标:项目万元GDP增加值能耗小于1.67吨标准煤。 (5)能耗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小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小于500万千瓦时。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大于500万千瓦时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报省、市节能主管部门进行节能审查。 (6)环境指标: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工业增加值不得小于147万元/吨(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指标应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3、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大于等于1,建筑密度大于等于4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具体以规划部门规划条件为准。 |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石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天石大厦东六楼
邮政编码:0313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4-7618719
电子邮件:595704530@qq.com
灵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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