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沈线马虎山大桥建设工程生态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x20241129005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建024-2762931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光辉024-318711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京沈线马虎山大桥建设工程生态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X202411290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京沈线马虎山大桥建设工程生态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京沈线马虎山大桥建设工程生态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供应商应在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并于2025年01月07日10点0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京沈线马虎山大桥建设工程生态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京沈线马虎山大桥建设工程生态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或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 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现场或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 权人身份证、符合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lnhx999999@163.com 进行邮箱报名,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24-31871131 进行确认。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中土大厦21楼开标室 七、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民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民市站前东路33号 联系人:韩建 电 话:024-276293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人: 宋光辉、王浩然、王松 电 话: 024-31871131 电子邮件: lnhx9999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友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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