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江绿道2023年度物业维修工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qy-jjld-2023-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61501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锦江绿道2023年度物业维修工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16: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锦江绿道2023年度物业维修工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拟对 锦江绿道2023年度物业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DQY-JJLD-2023-26 

2项目名称: 锦江绿道2023年度物业维修工程服务项目 

3采购人: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锦江绿道和锦江公园城市窗口形象,按照市相关要求,物业管理部综合城市形象品质提升和节约成本考虑,拟采购一家长期物业维修单位

2、采购范围:锦江绿道已完成的建设项目质保期结束后,超过管护单位合同约定额度的零星维修项目;锦江绿道建设项目未涉及改造的区域,且不在委托的管护单位合同内的零星维修项目;锦江绿道存在管理界面交叉的区域且暂未委托物业管护单位管理的项目;为提升锦江绿道和锦江公园整体效果或排除安全隐患的零星工程项目(详见附件任务书)。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成都文旅集团官网(http://www.cdct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10.2020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

11.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2.入围条件:市政施工供应商磋商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的,组成联合体各成员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0802日至2023年080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持下列资料到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报名,售价:150元/份(现金)资料:①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②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③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的资质材料或备案资料复印件若有时;注: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1410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081409:302023年081410:00

九、递交或邮寄响应文件和磋商地点: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十、联系方式

  人: 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萃华路节能大厦A座19楼

人:高先生

   话:028-61300817-8060

 

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8-615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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