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建14局洋吕铁路2标项目、17局苏州地铁、19局连镇铁路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项目、19局沪苏湖铁路、19局洋吕铁路等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92119.5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21-59
预算金额990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鑫18801588839
中标公司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92119.5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14局洋吕铁路2标项目、17局苏州地铁、19局连镇铁路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项目、19局沪苏湖铁路、19局洋吕铁路等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9/18

中国铁建14局洋吕铁路2标项目、17局苏州地铁、19局连镇铁路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项目、19局沪苏湖铁路、19局洋吕铁路等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1-59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洋吕铁路2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柴油、钢绞线、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苏州VI-TS-13-4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苏州VI-TS-13-4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级财力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板、钢绞线、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连镇铁路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Ⅲ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Ⅲ标项目部,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款、计量款收入,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洋吕铁路2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水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苏州工程有限公司,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资金由业主通过资本金和自筹获得,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洋吕铁路)项目全长约85km,总投资约99亿元。项目途经启东市、海门区、示范区、如东县4县(市)区,新设7个站(大豫站、东湖站、通州湾站、正余站、东灶港站、吕四港南站、吕四港站),改造2个接轨站(北渔站、吕四站)。施工里程范围:东湖站(不含)-东灶港站(不含),里程为DK023+362.765~DK53+781.165,正线长度30.4km。

施工内容为东湖站(不含)至东灶港段(不含)段的临时占地、三改、主体土建(路基、桥梁下部结构、道岔梁、连续梁(不含制架梁)、声屏障、站房等)、四电工程。其中跨遥望港特大桥全长7.584km,其中24m简支T梁16孔、32m简支T梁214孔、(48+80+48)m连续梁1联;东灶新河特大桥全长21.029km,其中24m简支T梁60孔、32m简支T梁555孔、(32+48+32)m连续梁4联;(34.5+48+32)m连续梁1联;(36+56+36)m连续梁1联;(41+64+41)m连续梁1联;(64+108+64)m连续梁1联;128m系杆拱1孔;96m钢 、桁梁1孔。 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5月11日,项目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1.2 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新区最东侧,总用地面积24.8公顷,由新庆东路、桑田街、江韵路、新华路所围合,地块东西较长、南北较窄,地块北侧为地铁6号线新庆路站,西侧为地铁2号线终点站桑田岛站、交通便利,地块内,包括2号线停车场建成区域、预留用地及6号线停车场待建区域。项目需拆除2号线既有停车场,整合2、6号线停车场地块。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Ⅵ-TS-13-4标中标总价为921195616.85元,其中上盖平台工程部分合同价为743821202.52元(暂列金额0万元),6号线停车场工程部分合同价为177374414.33元(暂列金额1000万元)。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项目完工日期:2024年11月28日。

2.1.3 宁淮铁路跨越楚州枢纽范围内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施工内容主要含宿淮高速公路主线两侧拼宽(左幅拼宽1284.72m,右幅拼宽2019.02m),桥梁拼宽形式为每孔两侧各架设3榀箱梁,总计72榀;A匝道桥1-3*13m中桥拆除重建,路基单侧帮宽239.5m,路面帮宽宽度0.75m;H匝道1-3*13m中桥左侧拼宽2m,路基单侧帮宽337m,路面帮宽宽度2m;D匝道路面下卧,改造长度157m。同时为A、B、D匝道分别修筑保通道路,确保施工过程中各匝道交通正常运行。主要工程量包括桥梁工程:钻孔桩124根/3472延米,承台15座,墩柱73座,系梁21座,盖梁38座,桥台16座,预制架设简支箱梁72榀,预制架设空心板梁167孔;路基水泥搅拌桩2238根/17728延米,主线路基填方10.95万方,主线路基挖方7.6万方,保通路基填方7.56万方,保通路基填方0.54万方,沥青混凝土面层5578方,级配碎石填筑6万。项目开工日期:2021-06-20,项目完工日期:2022.09.30。

2.1.4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HSHZQ-3标段,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境内,沿线途经黎里镇、松陵镇、平望镇、盛泽镇、震泽镇以及桃园镇。线路主要上跨苏同黎公路、G50沪渝高速公路、G318国道、太浦河、常台高速、苏嘉航线、G524国道(S227省道)、408乡道、京杭大运河、江城大道、松桃线 205、盛震公路、庙镇桃公路。HSHZQ-3标段,包括里程DK79+138.107~DK109+036.256范围内全部站前工程,正线长度为29.758km;另外还包括里程DK72+864.442~DK79+138.107四标范围内(178榀箱梁/6.27km)箱梁预制及架梁工程。全线包括特大桥一座、大桥一座、车站一座。主要工程量有:钻孔桩8398根、承台945个、墩台975个、特殊结构梁22联、支架现浇简支箱梁87榀以及预制架设简支箱梁992榀;水泥搅拌桩72452m,AB组填料19970m3,土石方量181285.8m3。项目开工日期:2020年8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

2.1.5 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洋吕铁路)位于南通市东北沿海,始于如东县长沙镇,途经如东县大豫镇,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市正余镇、海门港新区,终到启东市吕四港镇。洋吕铁路北渔(含)至吕四(含)段北接海洋铁路北渔站、南接宁启铁路二期启东至吕四铁路吕四站,与宁启铁路形成南通铁路环线。本标段为南通港洋口港区至吕四港区铁路联络线工程‘投资+EPC’YLTLZCB2标段,标段桩号(-DK1+768.726~DK53+950)(北渔站(含)至东灶港站(不含)),线路全长55.72km,既有车站1座,新建车站3座,特大桥4座。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以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等,不含征拆中的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2.1.6本标段的区间包括陆慕老街站~采莲路站区间;采莲路站~相城大道站区间;相城大道站~相城区行政中心南站区间;相城区行政中心南站~徐阳路站区间;徐阳路站~济学路站区间;济学路站~中间风井区间;中间风井~和顺路站区间;和顺路站~唐庄站区间;唐庄站~娄中路站区间,共9个区间。项目内容包括8号线钢筋混凝土管片、预埋滑槽、钢管片。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5月13日,项目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GC01、GC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SN01、SN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日产熟料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年产水泥200万吨以上的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近三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2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不允许粉磨站进行投标。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一家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10、路基上水泥搅拌桩所需要的散装水泥需供应厂家免费提供水泥罐用于储存水泥(10个)。

CY01、CY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柴油的最新国家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近两年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一家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GJX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的生产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GC03、GC04、GC05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一家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SN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及来源为中转站的投标人投标;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GB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招标产品生产商须自身具有与招标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并提供2019年至2020年间最近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具备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标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iii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V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GJX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的生产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品种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不少于2份),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GC06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GC07、GC08、GC09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2019、2020)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近两年(2019、2020)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品牌见附件4。

FSCL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的生产防水卷材年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平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防水卷材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TB/T2965-2018《铁路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技术条件》。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它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GC10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00 分至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报名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rccshjc@vi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CRCC-SHJC-2021-59”;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投标人单位简称”)。

投标申请所需资料:

①投标报名申请盖章的扫描件(附件3);

②投标报名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附件3);

③对应包件的标书款打款凭证。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帐 号:30205988002894

行 号:30710000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招标组织单位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联系招标组织单位获取。

5.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时间及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模式。

6.1.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时整,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6.1.2.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crccshjc@vip.163.com。

7.开标

7.1 时间:2021年10月12日9时30分。

7.2 地点:“瞩目”软件视频会议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 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4)中国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

(5) 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园三余镇东余村

联系人:张非非

联系方式:18353896393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苏州VI-TS-13-4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江韵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杨鹏

联系方式:16650180101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马甸镇

联系人:顾卫卫

联系方式:18912455733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Ⅲ标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方大街168号中铁十九局

联系人:  黄贵瑜    孙赫

联系方式:15241462229 15196139145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东凌村

联系人:邹世达

联系方式:18604740161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苏州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西村200号

联系人:胡家玮

联系方式:18381672824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 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联 系 人: 樊鑫

联系电话:18801588839

邮 箱:crccshjc@vip.163.com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4660

500

10

2

钢材

GC02

4660

500

10

3

水泥低碱

SN01

82765

1000

10

4

水泥低碱

SN02

82765

1000

10

5

柴油

CY01

750

500

5

6

柴油

CY02

750

500

5

7

钢绞线

GJX01

286

500

5

8

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苏州VI-TS-13-4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3

14324

1000

10

9

钢材

GC04

14324

1000

10

10

钢材

GC05

14324

1000

10

11

钢绞线

GJX02

1189

500

5

12

水泥

SN03

18500

500

5

13

钢板

GB

10331

1000

10

14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淮徐高速公路同步实施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6

3353

500

5

15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工程站前Ⅲ标项目部

钢材

GC07

15809

1000

10

16

钢材

GC08

13598

1000

10

17

钢材

GC09

16770

1000

10

18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洋吕铁路2标项目经理部

防水材料

FSCL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5mm(含基层处理剂)

286681

1000

10

19

聚氨酯防水涂料6.0mpa

163

20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轨道交通苏州工程有限公司

钢材

GC10

21294

2000

20


附件2 投标人参会须知

一、投标文件递交

1 本次采购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模式。

1.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时整,预期递交不予受理。

1.2.递交途径:招标组织单位工作邮箱:crccshjc@vip.163.com。

1.3.递交内容:

(1)投标文件电子版;

(2)投标函签章扫描件;

(3)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1.4.电子邮件命名要求:

“投标人全称+SHJC-2021-50+所投所有包件号”。

1.5.递交要求:

(1)递交文件均为PDF格式盖章签字有效文件;

(2)递交文件需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投标人全称+该包件包件号;

(3)文件夹需压缩为zip格式,压缩文件命名与文件夹一致,并在压缩时对文件进行加密(参考下图),请妥善保管解压密码,开标当天由投标人现场提供密码解压,公开投标报价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情况。

(4)一包一压缩。

2、参会方式

2.1.此次开标会议为远程视频会议,参会人员需提前下载安装瞩目(https://zhumu.com/)客户端,手机app或电脑端均可;

2.2.安装后请注册瞩目账号,将账号名称修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每家投标人只允许一台设备进入会议室;

2.3.投标人参会人员须为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

3、注意事项

3.1.本次开标“会议号”为153-602-6740,请参会人员在2021年10月12日9:00前进入视频会场,9:30会议开始后锁定会场,请勿随意离开。

3.2.进入会场后,请打开视频,保持麦克静音,需要发言时,自主打开麦克,发言过后需要自行关闭麦克。

3.3.加入会议时,须按照命名规则“单位简称+姓名”设定名称。

3.4.开标会议结束后,所有投标人请自行离开当前会议室。


附件3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申请人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本表请提供word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


附件4

原铁道部公布的65家钢材合格供应商名录

序号

地区

全 称

所在地

1

东北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鞍山

2

东北

抚顺新抚钢线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

3

东北

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

4

东北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双鸭山

5

东北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凌源

6

东北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化

7

东北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伊春

8

华北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

9

华北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闻喜

10

华北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邯郸

11

华北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肥城

12

华北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中阳

13

华北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

14

华北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唐山

15

华北

天津市天铁轧二制钢有限公司

天津

16

华北

天津市冶金集团轧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17

华北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

18

华北

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

涉县

19

华北

潍坊钢铁集团公司

潍坊

20

华北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武安

21

华北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邢台

22

华北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宣化

23

华北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

24

华北

中国首钢集团

北京

25

华东

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上海

26

华东

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

27

华东

济南钢铁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章丘

28

华东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济南

29

华东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

30

华东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

31

华东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莱芜

32

华东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马鞍山

33

华东

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

34

华东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

35

华东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

36

华东

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济南

37

华东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

38

西北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

39

西北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酒泉

40

西北

宁夏电投钢铁有限公司

石嘴山

41

西北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

韩城

42

西北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

43

西北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

44

西南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

45

西南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

攀枝花

46

西南

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

47

西南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

48

西南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达州

49

西南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50

中南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信阳

51

中南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

52

中南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明

53

中南

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韶关

54

中南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柳州

55

中南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

56

中南

广州市番禺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广州

57

中南

河南济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济源

58

中南

冷水江钢铁总厂

冷水江

59

中南

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娄底

60

中南

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

61

中南

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

62

中南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武汉

63

中南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鄂州

64

中南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

65

中南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新余

说明:按地区拼音顺序排序不分先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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