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沙沿江堤围配套改造工程设计
金额
175.7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06000001005398001
预算金额175.73万元
招标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伍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0757-222206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2023-04-28 17:57:54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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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5-22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05-22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6000001005398001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3-04-28 17:58:52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5-22 09:3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4-28 17:45:00 |
公告标题 | 五沙沿江堤围配套改造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4-28 17:57:5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600000100539800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6000001005398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4406060810932875-20230428-000024-2 | ||
http://jy.fsggzy.cn:3680/TPBank/ZHManageMis_FS/ZBGG.aspx?GongGaoGuid=1741e0fb-fb22-40f1-b474-eb5087579f2e\JSGCZBGG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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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沙沿江堤围配套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李家沙水道堤围内侧(五沙大桥底至三村水闸),拟对五沙大桥桥下空间(顺源路至顺昌路)、李家沙水道堤围内侧(五沙大桥底至三村水闸)、五沙1#渠(三村水闸至顺昌路)两侧等区域进行配套改造建设,改造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含堤上路面改造、停车场、桥下改造、堤边配套、服务驿站、粮仓活化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高压电管线(土建)等内容。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具体以经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如有)为准。 2.3 设计服务周期: 2.3.1 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五沙沿江堤围配套改造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3.2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收到甲方意见后3日历天内完成修编; (2)中标人自收到甲方发出的单项工程任务联络单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并负责组织初步设计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并提交专家复审; (3)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评审通过之日起13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图机构,审图机构提出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提交审核; (4)施工阶段接到工程联系单或变更设计通知后3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完成设计变更图的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甲方和中标人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中标人无条件配合甲方按审计意见整改。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 招标内容为完成五沙沿江堤围配套改造工程范围内及周边市政配套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协助报审手续、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协助报审手续)、各阶段设计专家评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含工程设计变更服务、施工全过程核验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规划报建、施工报建、配合完成竣工资料及审核竣工图,完成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市政(如道路、综合管线等)及景观接驳部分等相关专业设计、指导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交通组织专项方案(如需)等综合设计和专业设计服务内容,并须无偿承担因应各阶段优化设计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调整和修改的工作责任。在设计工作过程和成果审查审批过程中,乙方应与甲方密切配合,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设计成果进行及时调整补充,直至达到双方认可的最佳效果。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本工程总预算在批复的范围之内。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757375.00 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递交 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1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打卡。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后请即离场,默认开标结果。 7.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9.4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建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0757-2266836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邮 编:510075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22220605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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