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51.8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330654-99-y1-000207
预算金额351.83万元
招标公司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贺志刚0575-8918575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裘玲琦173488779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8-330654-99-Y1-00020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镜湖新区湖东片区01单元,东至外官塘,南至群贤中路,西至解放大道,北至育贤路。
2.2建设规模:
2.2.1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实施范围约70公顷。实施范围内九大场景的落位(其中包含约1.9万平方米的建筑,以及建筑低层的架空层、户外公园等空间);建筑以幼儿园、邻里中心、优化生活馆为核心,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净菜市场、社区礼堂、共享书房、幸福学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社区客厅等场景功能的改造及装修、设施配置。
2.2.2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实施范围约70公顷,突出特色街道、中心广场、滨水空间、历史地段等重要节点建设,展现城市活力和风韵魅力。包含1个体现未来社区理念的建设项目。
2.3招标控制价:351.831万元。其中: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估算投资约8000万元,招标估算约为335.16万元;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咨询的估算投资约6000万元,招标估算约为16.671万元。
2.4招标范围: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咨询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咨询两大块内容,具体如下:
(一)华发金融城未来建设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办基[2020]30号)文,并且结合项目目前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范围为服务内容包含未来社区综合性咨询、未来社区部分前期专项咨询、未来社区部分工程建设专项咨询。
2.4.1.1未来社区综合性咨询:包含场景系统咨询、资金平衡咨询、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实施方案管理、土地履约监管咨询、运营管理与评估考核咨询。负责对各阶段实施方案成果开展评估,协助委托方决策;组织实施方案审查,并协助委托方完成实施方案的修改、备案等工作。
2.4.1.1.1场景系统咨询:对标省级未来社区33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内容,按照实现九大场景功能集成与技术集成的要求,对实施方案环节的场景设计、履约协议环节的场景约定、建设施工环节的场景建设、运营环节的场景实效,进行全周期的跟踪评估,出具场景系统符合性评估报告,并对其中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及优化建议。既包括功能配置与空间需求,也包括与之相关的一切建筑技术、低碳技术和数字技术内容。
2.4.1.1.2资金平衡咨询:按照实现建设期与运营期均达到资金总体平衡的要求,对实施方案环节的资金概算方案、建设施工环节的造价预决算方案,进行全周期跟踪评估,出具资金平衡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其中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及资金筹措优化建议。资金平衡指未来社区全周期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之间的盈亏水平。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运营方案等为依据,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支持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2.4.1.1.3技术体系管理咨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全产业链的发展水平,结合场景系统建设要求,并依托未来社区产业联盟技术解决方案库,开展适宜性技术体系框架研究,指导与评估实施方案环节的技术方案比选、建设施工环节的技术方案定型的合理性,为后续实施供应链管理提供支撑。
2.4.1.1.4实施方案管理:(1)协助委托方开展对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的指导;对各阶段实施方案成果开展评估,协助委托方决策。(2)依托实施方案,开展设计管理咨询,动态跟踪九大场景指标在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中的落实情况,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系统性审查,提供包括九大场景落地设计纠偏、技术建议、风险提示及工程设计优化等内容。(3)依托实施方案,开展场景联合体咨询,负责指导与评估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产业联盟单位进行场景联合方案设计,协助委托方选择确定场景联合体解决方案。(4)依托实施方案,开展数字化管理咨询,指导与评估 CIM 系统解决方案编制,指导CIM 实施单位利用可视化和数字化工具开展全周期建设活动,并实现与省级CIM平台无缝对接。(5)协助委托方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商讨或论证;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月工程任务清单;协助委托方完成项目运营期间保修服务及项目竣工备案等。
2.4.1.1.5土地履约监管咨询:(1)基于评审备案的实施方案,以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相配套的开发建设运营履约协议。履约协议应保障建设承诺的综合指标,符合省级未来社区试点33项约束性指标要求、力争达到引导性指标要求,并将试点在实施方案中承诺的相关响应措施列入协议。(2)以履约协议为基础,跟踪监管项目在报建、施工、竣工、试运营等环节中的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对其中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及优化建议。
2.4.1.1.6运营管理与评估考核咨询:(1)协助委托方开展运营主体选择,评估运营方案的符合性,以及“平台和镜湖新区管家”具体运营模式的合理性。运营方案应明确基础物业服务和增值物业服务的界限范围,公益性与经营性空间的规模与范围,以及管家体系架构、管家职责及管家培训计划。(2)协助委托方开展考核与验收,负责试运营、省级未来社区验收、档案信息等管理咨询和项目后评价。
2.4.2未来社区部分前期专项咨询:包含规划研究咨询、专项政策研究咨询等。
2.4.2.1 规划研究咨询:从城市新型功能单元角度,开展未来社区“引领性”的营建理念、指标体系、功能业态策划、建筑空间设计、数字化系统设计、韧性社区系统设计等方面研究。
2.4.2.2 专项政策研究咨询:根据建设项目实际需求,为落实九大场景系统,开展所在地针对性的政策实施细则、标准技术规程等方面的专项研究。
2.4.3未来社区部分工程建设专项咨询:招标(采购)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其他工程管理职责等。
2.4.3.1 招标(采购)咨询:涉及华发金融城已出让地块内由开发办平台公司或街道实施的工程项目(含总承包专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招标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涉及华发金融城已出让地块内由开发办平台公司或街道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
2.4.3.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华发金融城已出让地块内由开发办平台公司或街道实施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联系单审核(含费用)、进度款审核、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具体管理咨询工作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4.3.3项目管理:①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土地征用、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④设计管理服务(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方案比选等);⑤现场管理;⑥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⑦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⑧配合并协助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资金监管账户的审查。
2.4.3.4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其他工程管理职责等。
(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根据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包含申报阶段、建设方案阶段、评估考核阶段等相关工作的咨询。
2.4.4申报阶段:协助做好城市风貌样板区申报相关工作。
2.4.5建设方案阶段:对城市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及建设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相应评估及技术把控。
2.4.6评估考核咨询:结合《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要求》,开展城市风貌样板区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报市风貌办审核,协助业主完成省市相关考核验收工作。
2.5工程类别: / 。
2.6服务期限:①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综合性咨询和前期专项咨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省级未来社区评定完成且未来社区试运营满一年后;工程建设专项咨询、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②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考核验收后。
2.7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类)及以上职称。②总监理工程师(即分项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无在监工程。
注:以上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能为同一人。
拟派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拟派人员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分包:若招标范围内无相关业务从事能力的,可委托其他相关业务从事能力(主要工程不得分包),费用不再增加。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2023年9月5日9:30时前发送相关资料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将下列证件资料复印件以PDF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1183429792@qq.com: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手机、QQ号)、招标文件获取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承诺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采用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收款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83083869900015,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绍兴分行。注: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30时,地点为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阳明北路692号)一楼开标室 。
6.5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质疑和投诉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评审、定标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3天内作出答复。
8.2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3质疑或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8.4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8.5监督联系人:单剑峰;联系电话:0575-89185751。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
联系人:贺志刚
电 话:0575-882036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阳明北路692号
联 系 人:裘玲琦
电 话: 17348877993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8-330654-99-Y1-00020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镜湖新区湖东片区01单元,东至外官塘,南至群贤中路,西至解放大道,北至育贤路。
2.2建设规模:
2.2.1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实施范围约70公顷。实施范围内九大场景的落位(其中包含约1.9万平方米的建筑,以及建筑低层的架空层、户外公园等空间);建筑以幼儿园、邻里中心、优化生活馆为核心,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净菜市场、社区礼堂、共享书房、幸福学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社区客厅等场景功能的改造及装修、设施配置。
2.2.2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实施范围约70公顷,突出特色街道、中心广场、滨水空间、历史地段等重要节点建设,展现城市活力和风韵魅力。包含1个体现未来社区理念的建设项目。
2.3招标控制价:351.831万元。其中: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估算投资约8000万元,招标估算约为335.16万元;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咨询的估算投资约6000万元,招标估算约为16.671万元。
2.4招标范围: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咨询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咨询两大块内容,具体如下:
(一)华发金融城未来建设社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办基[2020]30号)文,并且结合项目目前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本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范围为服务内容包含未来社区综合性咨询、未来社区部分前期专项咨询、未来社区部分工程建设专项咨询。
2.4.1.1未来社区综合性咨询:包含场景系统咨询、资金平衡咨询、技术体系管理咨询、实施方案管理、土地履约监管咨询、运营管理与评估考核咨询。负责对各阶段实施方案成果开展评估,协助委托方决策;组织实施方案审查,并协助委托方完成实施方案的修改、备案等工作。
2.4.1.1.1场景系统咨询:对标省级未来社区33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内容,按照实现九大场景功能集成与技术集成的要求,对实施方案环节的场景设计、履约协议环节的场景约定、建设施工环节的场景建设、运营环节的场景实效,进行全周期的跟踪评估,出具场景系统符合性评估报告,并对其中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及优化建议。既包括功能配置与空间需求,也包括与之相关的一切建筑技术、低碳技术和数字技术内容。
2.4.1.1.2资金平衡咨询:按照实现建设期与运营期均达到资金总体平衡的要求,对实施方案环节的资金概算方案、建设施工环节的造价预决算方案,进行全周期跟踪评估,出具资金平衡风险评估报告,并对其中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及资金筹措优化建议。资金平衡指未来社区全周期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之间的盈亏水平。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运营方案等为依据,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支持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2.4.1.1.3技术体系管理咨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全产业链的发展水平,结合场景系统建设要求,并依托未来社区产业联盟技术解决方案库,开展适宜性技术体系框架研究,指导与评估实施方案环节的技术方案比选、建设施工环节的技术方案定型的合理性,为后续实施供应链管理提供支撑。
2.4.1.1.4实施方案管理:(1)协助委托方开展对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的指导;对各阶段实施方案成果开展评估,协助委托方决策。(2)依托实施方案,开展设计管理咨询,动态跟踪九大场景指标在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中的落实情况,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系统性审查,提供包括九大场景落地设计纠偏、技术建议、风险提示及工程设计优化等内容。(3)依托实施方案,开展场景联合体咨询,负责指导与评估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产业联盟单位进行场景联合方案设计,协助委托方选择确定场景联合体解决方案。(4)依托实施方案,开展数字化管理咨询,指导与评估 CIM 系统解决方案编制,指导CIM 实施单位利用可视化和数字化工具开展全周期建设活动,并实现与省级CIM平台无缝对接。(5)协助委托方组织参建单位对工程变更进行商讨或论证;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月工程任务清单;协助委托方完成项目运营期间保修服务及项目竣工备案等。
2.4.1.1.5土地履约监管咨询:(1)基于评审备案的实施方案,以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制定相配套的开发建设运营履约协议。履约协议应保障建设承诺的综合指标,符合省级未来社区试点33项约束性指标要求、力争达到引导性指标要求,并将试点在实施方案中承诺的相关响应措施列入协议。(2)以履约协议为基础,跟踪监管项目在报建、施工、竣工、试运营等环节中的实际情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对其中风险提出规避措施及优化建议。
2.4.1.1.6运营管理与评估考核咨询:(1)协助委托方开展运营主体选择,评估运营方案的符合性,以及“平台和镜湖新区管家”具体运营模式的合理性。运营方案应明确基础物业服务和增值物业服务的界限范围,公益性与经营性空间的规模与范围,以及管家体系架构、管家职责及管家培训计划。(2)协助委托方开展考核与验收,负责试运营、省级未来社区验收、档案信息等管理咨询和项目后评价。
2.4.2未来社区部分前期专项咨询:包含规划研究咨询、专项政策研究咨询等。
2.4.2.1 规划研究咨询:从城市新型功能单元角度,开展未来社区“引领性”的营建理念、指标体系、功能业态策划、建筑空间设计、数字化系统设计、韧性社区系统设计等方面研究。
2.4.2.2 专项政策研究咨询:根据建设项目实际需求,为落实九大场景系统,开展所在地针对性的政策实施细则、标准技术规程等方面的专项研究。
2.4.3未来社区部分工程建设专项咨询:招标(采购)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其他工程管理职责等。
2.4.3.1 招标(采购)咨询:涉及华发金融城已出让地块内由开发办平台公司或街道实施的工程项目(含总承包专项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材料、货物的招标代理(含政府采购)等(招标代理业务根据实际业主需求作相应调整)招标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订招标方案,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发布答疑纪要,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等涉及华发金融城已出让地块内由开发办平台公司或街道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中已表述或未表述到位的所有管理及服务项目。
2.4.3.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华发金融城已出让地块内由开发办平台公司或街道实施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联系单审核(含费用)、进度款审核、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具体管理咨询工作参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4.3.3项目管理:①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投资确定;②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包含土地征用、规划许可、质安监手续、施工许可、档案归档、竣工备案等);③综合协调管理服务(对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管理、项目相关利益方协调、工程资料实施规范管理等);④设计管理服务(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方案比选等);⑤现场管理;⑥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⑦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档案归档、整体移交等;⑧配合并协助对施工单位定期进行资金监管账户的审查。
2.4.3.4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其他工程管理职责等。
(二)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根据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包含申报阶段、建设方案阶段、评估考核阶段等相关工作的咨询。
2.4.4申报阶段:协助做好城市风貌样板区申报相关工作。
2.4.5建设方案阶段:对城市风貌样板区建设方案及建设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相应评估及技术把控。
2.4.6评估考核咨询:结合《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要求》,开展城市风貌样板区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报市风貌办审核,协助业主完成省市相关考核验收工作。
2.5工程类别: / 。
2.6服务期限:①华发金融城未来社区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综合性咨询和前期专项咨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省级未来社区评定完成且未来社区试运营满一年后;工程建设专项咨询、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②镜湖新区城市风貌样板区创建服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考核验收后。
2.7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类)及以上职称。②总监理工程师(即分项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无在监工程。
注:以上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能为同一人。
拟派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拟派人员为事业编制的,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文件。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分包:若招标范围内无相关业务从事能力的,可委托其他相关业务从事能力(主要工程不得分包),费用不再增加。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2023年9月5日9:30时前发送相关资料至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要求:将下列证件资料复印件以PDF的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1183429792@qq.com: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备注手机、QQ号)、招标文件获取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承诺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陆万元整,采用转账或电汇等形式;收款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83083869900015,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绍兴分行。注: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评定分离)。
6.3中标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30时,地点为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阳明北路692号)一楼开标室 。
6.5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质疑和投诉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评审、定标入围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3天内作出答复。
8.2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3质疑或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8.4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8.5监督联系人:单剑峰;联系电话:0575-89185751。
9.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
联系人:贺志刚
电 话:0575-882036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阳明北路692号
联 系 人:裘玲琦
电 话: 17348877993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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