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rr23-zb1-zb-058-0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婧惠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楼越佳010-5310584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23]5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发包人)为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1-ZB-058-010。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建设700MW光伏电站,按10%容量配置储能,储能时长为 2 小时,储能系统规模为70MW/140MWh。

本工程拟选用单块容量655Wp的P型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共计安装光伏组件1392384块,总装机容量912.0115MWp,交流侧容量为700MW,容配比1.3029。采用集中式逆变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

光伏场区共划分为224个光伏发电方阵,每个光伏方阵设置14台16汇1直流汇流箱和1台3125kW的35kV逆变升压一体机,每28块组件串联为1组光伏组串,共计49728组光伏组串。

本期光伏电站新建一座220kV汇集站以1回220kV线路接至奎屯东220kV变电站。送出线路约25kM。接入系统最终方案根据电网主管部门批复的接入系统设计确定。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4 招标范围: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储能系统、220kV汇集站工程范围内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设计跟踪及现场服务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地质编录、编制设计文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参加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注:①已完成指工程完工时间在近5年内;②同一工程项目至少应包含招标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作;③须提供可证明其工作内容的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发电证明或发包人证明)扫描件,同一工程项目分阶段或工作内容签订合同的合并有效)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7)勘察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9日00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12月1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www.chinabrr.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7.4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 联系方式

      人: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扬州创新中心B座15层

      人:婧惠如

        话:15961389655

电 子  邮 件:13526035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人:楼越佳、陈川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42、010-53105841

电 子  邮 件:yanl@chinabrr.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陈川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41

电 子  邮 件:yanl@chinabr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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