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赤壁市中心】赤壁市营里幼儿园搬迁改造工程EPC项目赤壁市营里幼儿园搬迁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次)(CBZX-202109FJ-02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下载已截止]
金额
11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bzx-202109fj-028001001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公司赤壁市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亚辉132355796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2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1-10-31 17:45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赤壁市营里幼儿园搬迁改造工程EPC项目赤壁市营里幼儿园搬迁改造工程EPC项目(第二次)(CBZX-202109FJ-028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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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BZX-202109FJ-02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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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赤壁市营里幼儿园搬迁改造工程EPC项目业主为赤壁市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市国有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赤壁市木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赤壁市营里幼儿园 建设规模:赤壁市营里幼儿园搬迁改造,总建筑面积2710m2。建设内容:包括不仅限于教学楼结构改造加固、装修;消防工程(含消防水池泵房及辅助用房);室外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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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确定中标人。完成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1-29 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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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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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10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业绩必须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及人员(需提供网络截图)。联合体另外一方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1)投标人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要牵头方提供);(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65万元。[提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0日内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方需在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1、(1)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查询截图及查询账号和密码),且无在建工程。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社保证明,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2)施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进行全程考勤,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班子成员承诺服从招标人“智慧工地”的管理要求,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3)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分包、人员缺岗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并取消其三年内参加赤壁市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无效。 (4)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未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严重不良行为;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本单位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承诺失真,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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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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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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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采用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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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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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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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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