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岗支行、红旗大街支行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3.2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fw-2023-h008
预算金额53.2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3945063266
中标公司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53.28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俊
公告正文

南岗支行、红旗大街支行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HFW-2023-H008)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南岗支行、红旗大街支行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53.2800 万元,质量: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刘俊1230120161146783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评标结果公示期3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相应请求及主张;
2.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
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送达地址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
写字楼B座8层26号,联系电话 13945063266
十、评审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名称: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异议及投诉受理人: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3、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写字楼B座8层26号
4、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13945063266
三、其他
一、项目编号:THFW-2023-H008
二、项目名称南岗支行、红旗大街支行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聘请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二
次)
三、招标内容南岗支行、红旗大街支行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民事、刑事律师代理等服务,具
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该案件的再审、执行、重审、抗诉及刑诉等代理工作完毕。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3时30分
七、公示起止日期: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八、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为:
第一名: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532,800.00 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该案件的再审、重审、抗诉及刑诉、申请执行等代理工作全部完毕
之日止;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o
第二名:黑龙江率航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532,800.00 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该案件的再审、重审、抗诉及刑诉、申请执行等代理工作完毕;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名: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
预中标价:532,80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该案件的再审、重审、抗诉及刑诉、申请执行等代理工作完毕;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内部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衡山路88号3-6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7031102
电子邮件:1919449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写字楼B座8层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13945063266
电子邮件: tianheng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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