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租赁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通船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天津南港项目”)位于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风电场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41.8km,距离南港工业区东侧防波堤约28.3km,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南北长约2km,东西宽约8.3km,场址包络面积约12km2,规划容量204MW,拟安装24台8.5MW风电机组。
本工程拟建设一座220kV 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所发电能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底电缆由风场址西侧登陆,转为陆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接入到南港东变电站。
本次招标采购租赁交通船一艘,租赁时间暂定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租期6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进场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东部海域
暂定进场时间:2024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承租人通知为准)
技术规格:船总长40m以上,船长35m以上,船宽8m以上,型深3m以上,总吨位350t以上,航区近海及以上;航速7-8节(如果船舶证书中没有请投标人自行说明);船上配员至少4人(强制要求),救生设备供15人以上使用(船上总载客数)。
燃油:船舶租赁期间的燃油由承租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船舶进场费:与进场有关的全部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的船舶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租赁的机械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6投标人必须是成立一年以上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船舶适航证书(非内河)、最低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及所配员的相关证书。
3.8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出厂时间不超过2年(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2月11日 15 时50分至 2024年 12月 16日 15时5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新采购子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12月31 日 15时 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新采购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新采购子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