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中县鸳鸯湖体育公园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运营总承包(EPC+O)
金额
7975.4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75.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中县鸳鸯湖体育公园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运营总承包(EPC+O)

递交时间:2024-01-12 16:0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79,75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资中县鸳鸯湖体育公园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运营总承包(EPC+O)

补遗通知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修改为:

本次招标建设实施内容总控制价为:7975.49万元。

其中:1.设计招标控制价:175.49万元(支付时同步扣减初步设计费用,以甲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不超过90万)。按经结算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进行下浮一定比例报价(报价按百分比保留1位小数)。凡未下浮的报价和上浮的报价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2.施工控制价:暂估工程费用(含建安费和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费、材料购置费等)为:6200万元(其中游乐设施不得超过1600万元)。采用下浮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进行下浮一定比例报价(报价按百分比保留1位小数)。凡未下浮的报价和上浮的报价作为否决投标处理。本项采取限额结算,结算价超过中标价的以中标价结算,结算价低于中标价的,以实际金额为准。

3.甲方提供图纸施工管网部分控制价为:1600万元。采用下浮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进行下浮一定比例报价(报价按百分比保留1位小数)。凡未下浮的报价和上浮的报价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注:1.最终费用以财政评审、审计金额金额为准。

2.计价方式:

A.以国家2013年相关工程量计算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等相关配套规范说明;

B.《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实施四川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以及国家、四川省有关配套政策性调整文件进行计取《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等相关配套定额标准;

C.主要材料依据施工当月《内江市工程造价信息》计取,没有的材料价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按《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均没有的由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共同进行市场考察认质认价后确认。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不参与优惠下浮。

3.游乐设施造价不得超过1600万元,价格按照资中县询价管理办法认质认价签订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4. 设计费最终结算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10号)以经过财政评审的施工图预算控制价扣减发包人单独委托的专项设计(单独委托专项设计含设计单位未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内容的暂估费用)作为计费基数,下浮30%作为基准价,并结合投标人中标下浮比例进行计算:设计费结算金额=基准价X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率,设计费投标报价折扣率=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X100%。再进行最终设计费用的结算。

 

二、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调整 ,以本次上传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资中县旅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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