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港口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9泊位)增量配电项目电缆敷设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K-SPGGK-202408160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经理0535-650902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工198633115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山东港口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9泊位)增量配电项目电缆敷设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山东港口】【信息时间:2024-08-21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关闭】
山东港口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9泊位)增量配电项目电缆敷设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SDGK-SPGGK-20240816002001
2024-08-21 2024-09-10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9泊位)增量配电项目电缆敷设施工

项目编号:

SPGGK-20240816002

项目类型:

工程类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类型:

资格后审公告

规模:

山东港口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9泊位)增量配电项目电缆采购及敷设施工进行招标,招标内容包含电缆采购及敷设等。本次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战山变电站至蓬莱港#9泊位变电所(包含所内电缆上柜的手续办理及接线等相关工作)的电缆及其配件的敷设安装施工。

资金来源:

自筹

备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招标人:

烟台港集团蓬莱港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马经理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0535-6509028

招标人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299号

代理机构: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冯工

代理联系电话:

19863311510

代理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36层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编号:

SPGGK-20240816002001-01

标段(包)名称:

山东港口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9泊位)增量配电项目电缆敷设施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08-21 09:00到2024-09-10 09: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4-08-31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0 09: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4-09-10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注册登录山东 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并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1、登录山东港口阳光招采平台 https://yghc.sd-port.com/tpbidder 2、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网上提交加密文件3、解密方法: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云直播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过后主标人公布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包内容描述:

山东港口烟台港蓬莱港区2×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9泊位)增量配电项目电缆采购及敷设施工进行招标,招标内容包含电缆采购及敷设等。本次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战山变电站至蓬莱港#9泊位变电所(包含所内电缆上柜的手续办理及接线等相关工作)的电缆及其配件的敷设安装施工。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及时执行本项目。 3、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全国范围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函)。 注: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或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国内的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线路长度不低于5km)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完工或交/竣工验收证明及对应合同发票(发票金额和批次无要求,发票无遮挡,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发票开具时间须为本项目开标时间60日之前开具)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合格的,不予认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授权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山东港口各权属单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无相关记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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