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835-220Z23308611
二、项目名称:广东法院智慧执行APP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东法院智慧执行APP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2幢21302:21319室 |
3,66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东法院智慧执行APP建设项目):
服务类(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应用软件开发费 |
按招标文件指定服务范围 |
按招标文件指定服务范围 |
按招标文件指定服务时间 |
按招标文件指定服务标准 |
3,66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小敏(采购人代表)、傅卓锐、余艳云、林小泸、陈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计算(按中标金额计算):1、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费率:1.50%;2、中标金额(万元):100—500,费率:0.8%;3、中标金额(万元):500—1000,费率:0.45%。例如: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0.8%=2.4万元,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3)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5)如中标人放弃成交或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广东法院智慧执行APP建设项目 |
3.62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东法院智慧执行APP建设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州兆丰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3.00 |
6.00 |
9.97 |
28.97 |
4 |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6.00 |
19.00 |
10.00 |
75.00 |
1 |
1 |
广州视宇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00 |
10.00 |
9.96 |
38.96 |
2 |
2 |
广州明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6.20 |
6.00 |
9.96 |
32.16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62620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
联系方式:020-8725849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