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自动植球系统采购(招标编号:GN2024-06-6945)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此次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3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部分(40分)”-“技术方案及指标响应情况(40分)”-“供货要求中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中的“★”项指标为关键性技术指标,不响应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共计22分:1)植球能力:兼容更大球(>0.76mm)的不得分,仅文字描述“响应”的,得1分,设备能兼容微球的(球径<0.1mm),提供设备说明书或实验报告作为证明的,得3分;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满分3分。”修改为:“供货要求中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中的“★”项指标为关键性技术指标,不响应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共计22分:1)植球能力:兼容更大球(>0.76mm)的不得分,仅文字描述“响应”的,得1分,设备能兼容微球的(球径<0.1mm),提供设备说明书或实验报告作为证明的,得3分;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满分3分。2)上料识别摆放精度:仅文字描述“响应”的,得1分,提供测试数据证明的,得3分,其中精度优于±0.05mm,提供测试数据证明的,得6.5分;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满分6.5分。3)上料阵列摆放数量:仅文字描述“响应”的,得1分,提供摆放数量图片或视频证明的,得3分 ;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满分3分。 4)植球效率:仅文字描述“响应”的,得1分,提供图片或视频或设备运行纪录作为记时证明的,得3分,其中时长<120秒/cycle,提供相关记时证明的,得6.5分;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满分6.5分。5)自动上下料系统兼容产品数量:仅文字描述“响应”的,得1分,设备上料吸嘴和下料机械夹取装置兼容产品数量≥10种,且提供介绍资料作为证明的,得3分;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满分3分。”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