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鑫国大厦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采购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工程通过 邀请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磋商编号:JR招字第2019-02-004号
2.2、采购范围和内容:鑫国大厦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工程,包含 2台乘客电梯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设备供货、安装、维保等要求。
2.3交货期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货计划,在招标人交货书面通知之日起,于2020年1月23日前第一台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可投入正常使用,于2020年3月30日前第二台电梯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可投入正常使用。
2.4.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供货商或代理商,包括电梯制造商和获得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2)供应商所投电梯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为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电梯型式为曳引式客梯,速度≧1.75m/s)。
(3)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有效的、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本项目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被邀请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9 月 30 日至2019年 10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份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6.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
6.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JR招字第2019-02-004号磋商保证金”。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整。
7、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 10 月 10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供应商)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不予受理。
8.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03500元。
9、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将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一中路48号鑫国大厦,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326293
联系人:郑工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A区 ,邮编:350001 ;
电话:0591-83743958,传真:0591-83743958
联系人:胡工
鑫国大厦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JR招字第2019-02-004号
各投标人:
因场地原因,本项目开评标地点修改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48号鑫国大厦9楼会议室)
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