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型城镇化提升东一北路(北三路-龙腾大道)污水新建工程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1gc24a02g0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56-62010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H1GC24A02G053 公告公示信息
新型城镇化提升东一北路(北三路-龙腾大道)污水新建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H1GC24A02G053
 
各潜在投标人:
“新型城镇化提升东一北路(北三路-龙腾大道)污水新建工程(项目编号:H1GC24A02G053)”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4.4条和第3.4.5条”现修改为: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3.4.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第12.2 条 预付款”现修改为: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合同签订且主要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发布开工令28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价款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全扣清止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或担保机构等额保函 。
 
3、此更正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更正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桐城经开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路62#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0556-6677201
2、招标代理机构: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56-6201096/0556-6810297
 
                                             
桐城经开区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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